「北斗星號」涉賣油給北韓遭扣留 2船員苦住600天終可下船安置
蒙古籍油輪「北斗星號」遭控賣油給北韓遭扣留在臺中港,2名遭限制出境的外籍船員在住船上1年多後,終能下船由慈善團體安置。(資料照/臺中地檢署提供)
蒙古籍油輪「北斗星號」遭控賣油給北韓船隻,案件審理期間船隻扣留在臺中港,2名遭限制出境的外籍船員住船上1年多,經立委邱顯智協調後,2名船員將可下船,由慈善團體安置。
邱姓男子等人被控經營「海上加油站」,利用油輪載運柴油至東海公海轉賣給不明船隻,並兩次轉賣給北韓船隻,臺中地院一審判無罪,案件正上訴臺中高分院審理中,但2名外國籍船員因限制出境,只能待在缺水、缺電的船上。
立委邱顯智今天邀集法務部、交通部航港局、臺灣港務公司、天主教臺中教區海員宗會和中華海員總工會召開協調會,討論讓船員下船的解決方案。
邱顯智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協調會中得知,船員只有被法院裁定限制出境出海,仍可以在臺灣自由行動,另船員的契約早就到期了,公司也已經超過15個月沒有給薪水,依據商港法及商港港務管理規則的規定,停航船舶要有留船人員,以應付緊急事變並遇事通報,但船員因契約到期,沒有留守義務。
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主任張家豪接受電訪時表示,將透過天主教臺中教區海員宗會聯繫船員,詢問是否有意願要待在船上,因2名船員的契約都已到期,若無意願將依照商港法規定,聯絡船東派員留守船隻。
張家豪說,若2名船員有意願留守,會協調相關單位改善船上環境,臺中港務公司將協助接水電管線,並轉介慈善團隊提供冷氣,改善悶熱環境,日前經訪談船員,船員表示若能改善船隻環境,可以接受待在船上。
天主教臺中教區海員宗會負責人黃慧如說,船隻被扣留在臺中港初期,船上原有1名中國籍、4名緬甸籍船員,除遭限制出境的1名中國籍與1名緬甸籍船員外,其餘人都已返國。已經準備好安置處所,2名船員也願意下船,正協調後續作業,讓他們能在較人道的環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