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高百輛小黃反記點 運將氣到中風

全民計程車聯誼會全國車隊13日號召上百輛計程車,在凱道集結抗議,批記點制度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生存權及「行政程序法」比例原則,要求政府立即停止違法行爲。(陳君瑋攝)

不滿交通違規記點制度影響生計,職業駕駛團體13日分別在臺北、高雄發起抗議,上百輛計程車集結在凱道,開計程車40年的運將蔡先生氣憤說,他被檢舉違規記點11點出現憂鬱症,不敢上路,還有駕駛記滿12點被氣到中風,全民計程車聯誼會痛批記點制度違法、違憲,要求政府重新修法,否則採取法律行動。

交通部長王國材說,過去有人不斷犯錯卻繳錢了事,繼續在路上違規造成他人危險,希望透過記點制度遏阻累犯,這次因應現實狀況、環境還沒做好,例如有些路邊臨停非常不方便,計程車、貨車因此被記點,因此設定明年6月前,部分違規暫停記點。

王國材強調,記點制度上路前交通部有與各工、公會討論過,大部分都能認同,但仍有些人不滿意,現在先因地制宜調整,需再找平衡點。

全民計程車聯誼會昨下午聚集在凱道,高掛「政府帶頭違法?違憲?」布條,聯誼會總指揮張繼宇與2名律師進入總統府遞交請願書,約半小時會談結束,張表示,府方僅說盡速研議回覆。

張繼宇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於6月30日上路,第63條規定交通違規除罰鍰外,另外訂定違規記點制度,違規記點於1年內記點累積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卻未區分一般用路人與職業駕駛人,不分輕重一律處罰吊扣駕照2個月,造成職業駕駛無法工作、生計難以爲繼。交通新法已違法、違憲,要求國家停止「違法行爲」,啓動修法、釋憲程序。

高雄市立美術館前13日也有上百輛計程車集結,抗議政府沒有用心做道路規畫,卻開放民衆檢舉「公然搶錢」,盧姓計程車駕駛秀出罰單表示,有天在高雄榮總附近,突然有行人從行穿線衝出,他來不及煞車,就遭檢舉開罰6000元,被違規記點3點,還要上安全講習課程,前往申訴卻失敗,質疑「這怎麼煞得住」;路邊臨停上下客人也常遭檢舉,罰一次就600元,讓司機無法養家活口,「根本是亂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