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家屬串聯反廢死 臺南殉職警胞姊:責任心、榮譽感變成笑話

遭殺害的女教師的丈夫張介能(左)、新北校園割喉案楊姓學生父親(中)、臺南雙警命案殉職警員塗明誠姊姊3日下午至司法院陳情,要求維護公平正義。記者王宏舜/攝影

憲法法庭今年度憲判字8號判決限縮死刑適用,外界抨擊「實質廢死」,今天是師鐸獎女教師命案發生10週年,女教師的丈夫張介能、新北校園割喉案楊姓學生父親、臺南雙警命案殉職警員塗明誠姊姊下午至司法院陳情,要求維護公平正義,也至最高檢察署請求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推翻錯誤引用憲判8號意旨的「免死確定」判決。

塗姊姊堅決反對廢除死刑,她懇求不要讓兩名殉職警員的責任心、榮譽感變成笑話。

女教師10年前遭男子劉志明拿鐵錘擊殺、劫財性侵,並咬掉一邊乳頭,歷審五度依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但更四審以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精神鑑定報告顯示再犯率可能降低,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在憲法法庭判決後,隨即在10月4日駁回檢方上訴定讞。

女教師丈夫、臺鋼科技大學助理教授張介能表示,今天站出來不僅爲妻子的案件,而是各審級的被害人都會像他一樣遭受不平等待遇,因此陳情。

新北市楊姓國中生去年在校遭割頸身亡,行兇的郭姓少年與教唆的林姓少女被新北地院依殺人罪分別判處9年、8年徒刑,案件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中。

楊爸爸哽咽說,一直相信法院是公平公正、替百姓伸張正義的地方,但兒子的判決讓他深深感到法院的不公。

「15歲的重要證人,法院竟然沒保護!」楊爸爸指控法院逕讓重要證人和加害人在法院走廊相遇、直接在法院上對質而無隔離措施,他曾向法官提出質疑,法官卻說少年只是警方單方面列爲重要證人,不符合重要證人條件。楊爸爸質疑法官有同理心嗎?他很感謝15歲的證人不畏懼、挺身而出。

此外,楊爸爸也批評判決書裡處處透漏對兇手「乾哥」、「乾妹」的憐憫之心,卻漠視被害家屬感受,孩子5個學期共獲得47個嘉獎,孩子這樣慘死,公平正義何在?近來霸凌風波延燒,楊爸爸說,被害家屬和重要證人是否也是被霸凌的一方?訴求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

2022年8月,外役監逃犯林信吾持刀殺害警員凃明誠、曹瑞傑,臺南地院判林死刑,案件上訴臺南高分院,本月18日開庭。塗明誠的大姊詢問出面接受陳情的刑事廳廳長李釱任,在憲法法庭宣判後,普通法院法官是不是有遭受到壓力?

塗姊姊說,憲判讓死囚死裡逃生,受害人一定不會只有她們,其他人也要遭受這樣的對待嗎?張教授走過的路「我們也在走」,被害人家屬只是希望得到一個公平、正義的審判。

李釱任表示,被害人與被害人家屬在訴訟程序中不應該是局外人,司法院會要求各級法院保障被害方的訴訟參與,司法院也不會給法官任何壓力。

陳情人羣再步行至最高檢察署,書記官長吳怡明代表接下信函。現任檢察總長爲邢泰釗,張介能有感而發地說,妻子被殺害時,當時就邢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高雄分會派1位律師對抗法律扶助基金會派給被告的3名律師,可惜最後失敗了,但他很感激邢泰釗。

張介能事後寫下心路歷程並出書,邢泰釗寫序,他希望總長今天也能看到他的陳情書。

陪同的立法委員王鴻薇表示,在憲判8號出爐後,總長可能要替37名死囚提非常上訴,但被害家屬更需要保護,而不是隻保護加害者,希望邢總長本於初心。

此外,刑事訴訟法關於自訴及被害人訴訟參與的規定,「於少年刑事案件不適用」,也就是被害家屬無法參與訴訟,立委吳宗憲表示,目前法律有不足之處,不排除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