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檢方:涉文創、科教領域的知識產權侵權手段呈現隱蔽性特徵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鍾雨欣 北京報道

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4月23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發佈《北京市檢察機關知識產權檢察白皮書(2023)》(以下簡稱《白皮書》)及2023年度北京市檢察機關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

根據《白皮書》,2023年北京市知識產權檢察案件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一是知識產權檢察案件數量持續上升,“四大檢察”協同發力趨勢明顯。2023年,北京市檢察機關辦理審查批准逮捕案件205件,同比上升19.88%,辦理審查起訴案件151件,同比上升62.37%。其中,商標類刑事案件佔比83.4%,著作權類刑事案件佔比13.5%,商業秘密類刑事案件佔比3.1%。辦理民事訴訟監督案件471件,同比上升1.3倍。辦理行政訴訟監督案件126件,同比上升32.63%。北京市檢察機關依託組建的14個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加強“四大檢察”綜合履職,不斷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效能。

二是高新技術類案件涉及領域廣泛,專業性不斷突顯。2023年,北京市檢察機關辦理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11件20人,同比上升50%,重點打擊涉及高新技術、關鍵核心技術、事關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侵犯商業秘密犯罪。辦理高新技術類刑事、民事、行政檢察案件32件,涉及自動駕駛點雲數據標註工具、網絡金融安全交易裝置、印刷檢測軟件、數字資源數據庫等。

三是不法分子利用網絡直播、社交電商等數字經濟新業態實施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有的案件中,不法分子利用網絡直播賬戶、短視頻平臺、網店等實施侵犯知識產權犯罪,通過直播帶貨、在社交軟件發佈低價商品消息、在網絡平臺跟評發佈售假廣告等方式吸引客源,嚴重損害消費者利益、侵犯知識產權權利人權益、擾亂市場經濟秩序。2023年,北京市檢察機關辦理涉網絡直播、網店刑事案件54件,在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中佔比18.75%。有的案件中,不法分子利用即時通訊軟件等社交媒體,以私域電商的方式實施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規避電商平臺監管。2023年,北京市檢察機關辦理涉及社交媒體刑事案件74件,在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中佔比25.69%。

四是涉文創、科教領域侵權手段呈現隱蔽性特徵。隨着文化產業繁榮發展,文創產品、培訓授課視頻等文化產品被不法分子覬覦。2023年,北京市檢察機關辦理涉文創、科教領域刑事案件10件。涉案人員虛構與權利人簽訂合同、宣稱獲得正版授權或捏造與權利人關聯的“人設”,具有較強的迷惑性和隱蔽性。

五是跨區域、鏈條式侵權特徵仍然突出。部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呈現鏈條環節增多、跨區域趨勢突出的特點,該類案件多爲共同犯罪,具體表現爲侵權地和銷售地分離、貨品和商標分離,需要加大全鏈條打擊力度。

六是行政訴訟監督案件中,商標行政糾紛佔比較大。2023年,北京市檢察機關辦理涉商標權行政訴訟監督案件124件,佔知識產權行政訴訟監督案件總數的98.4%。主要包括當事人申請註冊商標被行政機關認定爲近似商標、註冊商標因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未使用被行政機關撤銷等類型。

在本次發佈的典型案例中,有一起與直播帶貨“冒牌高校文創產品”有關。張某某捏造某知名高校“學霸”身份,在短視頻平臺吸引百萬粉絲關注。2020年5月起,張某某通過直播帶貨、短視頻平臺銷售等方式對外銷售假冒某知名高校註冊商標的文創產品2.3萬餘件,涉案金額人民幣74萬餘元。後公安機關在張某某租賃的倉庫起獲大量假冒該註冊商標的文創商品,涉案金額人民幣11萬餘元。

據介紹,張某某以人設爲招牌大量售賣假冒註冊商標的文創產品,反映出數字經濟新業態下知識產權侵權方式的變化,對文創領域商標權保護提出新的挑戰。涉案產品系某知名高校文創產品,產品類型新穎、數量繁多,售假行爲涉及多個互聯網平臺,造成電子數據取證“碎片化”。

檢察機關攻克網絡取證難點,從“商標覈准範圍、商品真僞判斷、商品價格認定”三個維度梳理證據,實現證據閉環,築牢從商標權屬覈定、到相同商品認定、再到侵權行爲確定的證據鏈條,爲指控證明犯罪夯實基礎。

2022年12月27日,北京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以張某某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提起公訴。2023年3月31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張某某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被告人張某某認罪認罰未上訴,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