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中植集團債權申報期延長至2024年4月20日

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顯示,4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中植集團延長債權申報期公告。

北京一中院於2024年1月5日作出(2024)京01破申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並於同年1月26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爲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

北京一中院於2024年1月26日發佈公告,確定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債權人債權申報期限至2024年4月5日。因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債權債務關係複雜,爲保障相關債權人合法權益,債權申報期限延長至2024年4月20日。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本公告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僅適用於與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形成直接債權債務關係的債權人。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債權人應在2024年4月20日前,以非現場方式向管理人申報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