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證監局對銀河證券出具警示函:存在開展場外期權及股票質押業務不審慎等問題
4月16日訊,北京證監局近日發佈關於對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經查,公司存在開展場外期權及股票質押業務不審慎,對從業人員及其配偶、利害關係人投資行爲監控不到位的情況,反映出公司未能有效實施合規管理,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第三條的規定。
相關資訊
- 合規內控存在問題 深圳證監局對國信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 北京證監局:對冠通期貨出具警示函
- ▣ 北京證監局對四名證券從業人員出具警示函:嚴查出借證券賬戶行爲
- ▣ 重慶證監局對西南證券出具警示函
- ▣ 深圳證監局對國信證券出具警示函
- ▣ 廣東證監局對國信證券出具警示函
- ▣ 保薦業務違規 廣東證監局對中信證券及相關責任人出具警示函
- ▣ 保薦業務違規 廣東證監局對東莞證券及相關責任人出具警示函
- ▣ 北京證監局:對蘇州兆戎空天創業出具警示函
- ▣ 北京證監局對中金公司出具警示函:多名員工曾買賣股票、出借個人證券賬戶
- ▣ 存在三大問題 中倫律師事務所遭河北證監局警示
- ▣ 廣東證監局對國信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 新疆證監局對金石期貨出具警示函
- ▣ 中信證券、東莞證券被廣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 ▣ 存在四大問題 國元證券收警示函
- ▣ 北京證監局:對寇玥等20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 ▣ 廈門證監局:對世紀證券廈門分公司出具警示函
- ▣ 廣東證監局對廣州浪奇及公司高管等出具警示函
- ▣ 證監會對中德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 ▣ 北京證監局:對遠洋控股集團、王洪輝、李明、崔洪傑出具警示函
- ▣ 因股權轉讓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等,浙江證監局對湯姆貓及相關人員出具警示函
- ▣ 證監會對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 證監會:對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 江蘇證監局對中信信託出具警示函
- ▣ 浙江證監局對華僑基金出具警示函
- ▣ 視源股份監事被廣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 ▣ 2023年度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且未及時修正,*ST中迪及董事長等被北京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 ▣ 國海證券:近年來公司股質業務以消化存量爲主,新增業務審慎開展
- ▣ 四川證監局對川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