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賄7498萬餘元 ,大連市政協原黨組書記郝宏軍受審

8月22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遼寧省大連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受賄一案。

邯鄲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稱,2006年1月至2023年春節前,被告人郝宏軍利用擔任遼寧省營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遼寧省撫順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遼寧省大連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遼寧省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大連市政協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銀行股份購買轉讓、工程承攬、商品銷售、案件處理、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498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郝宏軍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郝宏軍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男,漢族,1962年12月生,1984年9月參加工作。擔任過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營口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撫順市委常委、撫順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等。

2016年6月,任遼寧省大連市委常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2018年1月,任大連市監察委員會主任,也是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後大連市首任監委主任。任職期間,郝宏軍曾表示,作爲紀檢監察幹部,要堅決不做“老好人”、不做太平官,在嚴肅執紀上敢於紅眼瞪眼,使紀律成爲不可逾越的高壓線。

2019年12月,郝宏軍任遼寧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2022年1月至落馬任遼寧省大連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公開信息顯示,2023年2月3日,大連市紀委十三屆三次全會召開,大連市委書記、市長和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均出席,郝宏軍沒有出現。

兩天後的2月5日,農曆正月十五元宵節,郝宏軍官宣落馬,成爲遼寧2023年“首虎”。

2023年7月27日,郝宏軍被“雙開”。據彼時官方的通報,郝宏軍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利,敗壞任職單位選人用人風氣;毫無紀律意識,大肆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爲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爲謀私的工具,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大肆干預插手案件處理,嚴重敗壞紀檢監察幹部形象。

通報還稱,郝宏軍甘於被“圍獵”,與不法企業主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郝宏軍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北省邯鄲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值得一提的是,郝宏軍落馬前,遼寧省紀檢、政法領域反腐不斷深化,不少落馬官員曾是郝宏軍的同事。

2022年11月,時任遼寧省委巡視組組長李超被查。

李超長期在公安系統工作,擔任過盤錦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副局長,朝陽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鞍山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

2018年12月至2022年11月,李超任遼寧省委巡視組組長。其間,郝宏軍曾任遼寧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委副主任。

郝宏軍曾任職的營口也不斷有官員被查。

2022年11月,營口市委原書記趙長富主動投案,緊接着,營口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王立羣、營口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方景廣亦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