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詐領助理費17萬 桃園議員朱珍瑤貪污罪起訴

被控詐領助理費17萬元,桃園議員朱珍瑤被依貪污罪起訴。(賴佑維攝)

桃園市議員朱珍瑤以阿姨爲人頭助理,讓阿姨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時,詐領每月3萬5至3萬元不等助理費,共17萬7278元由朱、擔任助理的母親、妹妹使用。桃園地檢署偵結,將4人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桃園地檢署調查,朱珍瑤從2018年12月25日起擔任第2屆桃園市議員,並連任第3屆議員。其中李姓母親、李姓妹妹擔任公費助理,分別負責財務及總務、行政秘書及負責出納。

檢方指出,朱珍瑤、母親、妹妹都知道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均由桃園市議會編列預算支付,並非議員薪資的一部分,也不是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應實際支付給擔任公費助理工作的人,3人也都知道朱珍瑤的阿姨並非助理,卻由朱珍瑤等人,填寫不實聘書等資料,送交桃園市議會,讓不知情且不具實質審查權的桃園市議會承辦人陷於錯誤。

阿姨領得薪水後,再陸續以提領、轉帳方式,提供朱珍瑤、母親、妹妹私用,共詐領17萬8278元。阿姨雖稱,有到捷運永寧站、八德區幫忙發文宣、面紙,但檢察官認爲,議員助理就職是在選舉後,當時發文宣品效益爲何?且阿姨與朱等人說法多有矛盾,認爲是卸責之詞,不足採信。其他助理也說,不知道其阿姨也是同事,也沒有在LINE羣組內。

檢方認爲,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詐得金額共17萬7278元也請法院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