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補習班擅用個資招生 已罰21件逾百萬
最近有許多家長、學生頻繁接到補習班行銷電話,臺北市教育局10日表示,業者如使用來源不明的個資行銷、招攬學生,將會裁處罰緩,嚴重者可要求停招。圖爲臺北市政府。(本報資料照片)
常有民衆頻繁接到補習班行銷電話,但不知道補習班是如何取得個資,於是向北市教育局反映。教育局10日表示,業者如使用來源不明的個資行銷、招攬學生,將會裁處罰緩,嚴重者可要求停招,從2022年至今已裁罰21件,總金額超過100萬元。
最近是補習班招生旺季,家長、學生接補習班推銷電話接到手軟,引發不少家長質疑補習班取得聯繫方式管道,教育局指出,如果補教業者未能說明個資取得來源,亦無法舉證取得個資過程已獲當事人同意,即屬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教育局將依法裁處罰鍰。去年裁罰9案,今年至今裁罰12件,總計21案的罰鍰總額已逾100萬元。
教育局表示,除了依法裁罰,每年也會向校內人員宣導個資注意事項,定期稽覈校內個資處理相關作業,同步告誡臺北市補教業者招生時,不得違反《個資法》規定。
教育局提醒民衆,應對補習班擾人招生電話有4步驟,包括市民接獲補習班撥打電話招生,可記錄通話日期與時間、班名、地址及通話內容,必要時得予以錄音;詢問補習班班名、地址、對方身分及聯繫方式;向對方表明不願意接受行銷,要求業者停止利用個資;將通話內容、補習班資訊提供教育局,屆時將派員查證或到補習班稽查。
教育局呼籲,補教業者切勿取得來歷不明個資,透過電話行銷、廣告文宣、說明會等方式招攬學員,否則已違反《個資法》,教育局將從重裁處罰鍰,嚴重者處以停止招生處分,切勿以身試法。另呼籲業者取得學生個資應經當事人同意,首次電話行銷時,如對方拒絕,應立即停止利用個資行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