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第一預備金已用1成 「這局處」覈准動支比例高

臺北市議會財建委員會18日開工作報告會議,臺北市議員林延鳳指出,北市今年所有單位的第一預備金約1.776億,第一季剛過卻已覈准動支超過1898萬,佔10.69%。(張芷瑜攝)

臺北市議會財建委員會18日開工作報告會議,臺北市議員林延鳳指出,北市今年所有單位的第一預備金約1.776億,第一季剛過卻已覈准動支逾1898萬,佔10.69%,其中,主計處覈准動支比例高達97.7%,呼籲市府遵守財政紀律。北市主計處長鄭瑞成表示,去年編列今年預算時7月底就截止,有些機關使用金額較小,當初沒想到,才動用第一預備金。

林延鳳發現,各機關目前核準動支一備金的50項理由,有一半是購置、汰換或租用軟硬體設備,其他則屬修繕費、工程分攤款、訴訟費、契約擴充、試辦計劃經費等,僅6項有在動支項目中載明是因爲經費不足。

林延鳳指出,覈准動支比例中,主計處今年一備金60萬已覈准動支58.6萬,比例高達97.7%,爲辦理事務工友業務委外所需經費30萬,以及辦理112年度臺北市統計資訊系統功能擴充案所需經費28.6萬,比例次高者爲地政局90%,200萬覈准動支180萬,主要爲購置設備。

林延鳳也說,目前金額用最多,則是已動支289.6萬的警察局,用途分別是替局本部、信義分局與交通大隊購置設備與系統擴充等,次多爲教育局達279萬,爲市立圖書館消防設備工程分攤款與影印機租賃費用。

林延鳳認爲,一備金屬性爲備用,應是編列預算時難以預期且真有急用或不足才用,而非把「保命錢」當「私房錢」花,雖然中央〈預算法〉或地方〈臺北市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都未具體訂定一備金運用的標準,仍應謹慎使用,恪守財政紀律,若能預判應當編列預算,也可納入審查預算評估。

鄭瑞成表示,今年預算1775億,第一預備金約1.7億,第一季已執行1800多萬,爲配合選舉,去年編列今年預算時7月底就截止,有些機關使用金額較小,當初沒想到,才動用第一預備金,而第二預備金7億4000萬會嚴格控管,目前動支3000萬,是配合中央普發6000元經費,其他都不能動支。

鄭瑞成說明,主計處這兩筆是因去年7月截止後,去年12月市府才同意委外人力,還有今年1月才覈准要增加行政院規定的自動檢核機制,時間上來不及,所以動支第一預備金,以往第一預備金都會全數繳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