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淨零碳排條例覈定」新北法條審查中 新北:全力推動

新北再生粒料使用量去年使用量超過生產量。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獲行政院准予覈定,成爲全臺第一個完成訂定淨零排放相關自治條例的地方政府。「新北市氣候變遷因應行動自治條例」目前正在新北市議會法規會審查,法規重點在於以新北市目前各部門碳排比住商41%、工業33%、運輸24%,規畫不同利害關係人應負有的減碳責任,同時兼顧公正轉型,目標在2050年達到淨零。

對於北市率先覈定自治條例,新北市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2050淨零排放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的目標,新北市會依城市特性推動各項減碳措施,有效達成各階段減量目標。

新北市環保局指出,自治條例包含建築節能、循環經濟、能源與產業創新、綠色運輸、韌性防災、零碳生活、農林增匯與碳移除、氣候治理與公正轉型等面向,更要提升城市韌性。

目前雖然法條仍在議會逐條審查,但有許多行動都已經落實在各項政策執行,包括新北市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6000公噸的非中央列管排放源計84家,展開溫室氣體盤查及減量輔導,並提供社區公共停車位充電樁4處及公共線槽3處補助、電動機車汰換補助;另新建集合住宅,電動車輛充電設備或電池交換設備的管線空間應預留100%。

新北市環保局說,新北公務機車2030年、公務汽車2035年全面電動化,至2024年公務電動機車達820輛,公務電動汽車達84輛。

另外針對資源化產品,對焚化底渣再利用,新北市2023年使用量13萬噸,已超過年生產量12萬噸,並研擬成立管理平臺,從源頭、流向強化追蹤。

而在其他減塑成果中,新北市也自2019年全國首創「新北Ucup」循環杯,成功減少近19萬個一次性飲料杯使用,也與影城業者合作推出「影城循環杯」,祭出限量優惠活動,鼓勵民衆在觀影同時落實環保。

北市曾面臨部分法規牴觸「氣候法」母法,環保局指出,自治條例於2023年1月送議會審查,氣候法同年2月公佈施行,經環境部給予意見並重新審視自治條例,已刪除溫室氣體增量抵換相關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