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年溢收停車費500萬 重複繳可折抵
停車管理處統計,去年臺北市有13萬筆停車費重複繳納,溢繳逾50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去年有13萬筆停車費重複繳納,溢繳逾500萬元。之所以重複繳是因超商繳費不會馬上入帳,時間差導致其他家人以爲還沒繳又重複繳,目前作法是溢繳超過20元才主動通知,但可透過網站查詢,本月起可在「停車查詢一站式網站」註冊會員,申請重複繳費停車費折抵。但有議員認爲,不管金額多少都應主動告知,並要求研議更多多元支付誘因。
目前臺北市的停車費繳納管道,包括超商、非現金支付或註冊會員自動扣款等,但多數民衆仍習慣到超商繳納,但在超商代收資料傳輸至停管處期間,網路資料仍會呈現未繳費,如果同一筆停車費,又有其他親友透過其他管道繳費,就會重複繳費,估去年就有13萬筆,但因重複繳費通知寄發郵簡需成本,目前是溢繳20元以上才主動通知。
市議員李明賢認爲,金額超過20元以上才主動告知,顯然對民衆權益保障不足,無論溢繳多少都應主動通知並退費,以免退費機制爲德不卒。
市議員徐弘庭坦言,超商繳費時間差的問題的確很難克服,加上手續費高,交通局過去一直想要發展自己的繳費機制,但始終無法提高使用率,因民衆不在乎小的優惠,而是比較在乎方便性,交通局須研議更多多元支付誘因。
議員陳宥丞也說,政府不能溢收停車費,甚至若不主動通知,法律上就算是不當得利,儘管基於成本,但仍應要有機制顧及被重複收停車費民衆的權益,尤其停管處既然可以加入會員折抵,也應可技術克服,認定車牌對重複繳費的金額主動折抵即可。
不過民進黨議員趙怡翔則認爲,是否主動通知,市府的確該有成本考量,否則成本過高也都會是公帑由市民買單,但市府應克服技術,將民衆繳費的訊息同步到其他平臺,纔不會造成重複繳費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