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夜禁噪音擾鄰 上路滿月告發4業者
臺北市環保局稽查人員稽查住宅區商家夜間時段播放音樂致擾寧的違規行爲。(臺北市環保局提供/黃敬文臺北傳真)
臺北市政府率全國之先,今年11月23日公告修正「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爲之區域範圍及時段」,增修住宅區夜間時段禁止播放音樂致妨礙安寧的商業行爲,至今上路已滿月,臺北市環保局至今接獲噪音陳請案件57件,依《噪音管制法》告發4家業者,共裁罰3.6萬元。
環保局表示,遭告發的4家業者分別爲1家餐廳以及3家餐酒館,皆爲深夜凌晨時段營業時,以擴音設備播放音樂產生噪音或重低音擾民,經查確有違規情事後告發,其中有間餐酒館遭首次告發後仍未改善,共遭告發3次後才未再違規。
環保局表示,過去有民衆反映店家在夜間播放重低音的音樂,稽查人員多次前往並量測噪音值均符合法規標準,即便勸導店家調降音量,但店家常會認爲沒違法而不願積極改善,或改善幅度有限,導致社區民衆仍飽受噪音困擾。
環保局指出,如今法規修訂後,只要稽查人員到場發現店家營業確實有播放音樂妨礙居民安寧時,會立刻告發裁處並要求立即改善,遲遲未改善者將持續稽查開罰到業者改善爲止。
環保局補充,許多位於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內的營業場所,多爲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住一、住二、住三,公告後也特別針對區內屢被陳情業者,逐一電話聯繫告知並要求遵守法令以免觸法,同時針對屢被陳情業者稽查,如有違反者將依法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鍰,若違反時間屬夜間管制時段者,則加倍處分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