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小三害離婚!大老婆3個月後大反攻 精彩結局曝光
基隆一名女子與丈夫離婚後又複合,事後控告小三侵害配偶權求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基隆一名人妻因林姓丈夫與謝姓女子外遇便離婚,未料3個月後林男發現謝女另有交往對象且花錢不手軟,便回頭向前妻求複合,2人重新結婚後,前妻則向謝女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250萬元。基隆地院審結,判謝女須賠償5萬元爲適當。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妻主張,與林姓男子結婚30餘年,2021年間丈夫與謝姓女子交往,導致2人協議離婚,而不到3個月,林男發現謝女另有交往對象,且對於金錢需索無度,便與謝女分手,回頭向她求和,怎料2人復婚後,謝女又不斷聯繫林男,讓她不堪其擾,認爲謝女已經侵害她的配偶權,依法求償250萬元。
對此,謝女稱,她透過臉書認識林男,確實與其交往,但交往初期林男稱自己單身,直到2022年間她察覺林男與原告同居,當時林男稱原告爲前妻,還出示身分證證明配偶欄爲空白,強調與林男交往期間不知情其已婚。
基隆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證據,發現謝女曾傳訊息給林男稱,「你還是在好好保護你老婆,還爲了她住院跟我說在吵你,又大罵我不是嗎?」、「你會再找到更好的女人,你愛誰不必跟我說,去跟你『老大』聊聊吧。我不會去愛百分之50的男人」等語,均可認定謝女與林男交往時知情男方已婚,審酌雙方社經地位等一切情狀,判謝女須賠償人妻5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