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把AI當人!人工智慧被裁定無法在任何專利申請被列為發明人

英國最高法院裁定,人工智慧將無法在任何專利申請中被列爲發明人。

此裁決源自Stephen Thaler博士於2018年提出包含食品包裝設計與閃光燈設計兩項專利申請,其中並未將自己列爲發明人,而是將人工智慧系統(AI)「DABUS」作爲發明人的專利申請案件。

不過,英國知識產權局要求Stephen Thaler博士必須以自然人作爲發明人,同時也認爲Stephen Thaler博士在申請中並未詳細說明專利所有權如何從人工智慧獲取。

而Stephen Thaler博士在後續上訴強調本身作法符合1977年專利法所有要求,但在被法院駁回之後,隨即又向英國高等法院及上訴法院提出上訴。不過,英國高等法院及上訴法院在後續均駁回Stephen Thaler博士的主張,拒絕認可人工智慧可被列爲專利發明人的作法。

在法院裁決中,認爲藉由人工智慧或透過機器索創造技術無法被認定爲發明,強調發明人的認定必須建立在自然人身分基礎。

雖然Stephen Thaler博士主張英國專利法無法保護人工智慧自主創造發明,進而轉向美國法院提出上訴,但後續也遭裁定認爲發明必須是由自然人提出,而非人工智慧或機器。

除了專利發明,先前美國法院同樣裁定透過人工智慧或機器創作的藝術作品,將無法以著作權法進行保護,理由也是基於創作者必須爲自然人身分。

《原文刊登於合作媒體mashdigi,聯合新聞網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