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做!台州已有多人被拘留
春節臨近
煙花爆竹進入銷售、燃放旺季
然而
未經許可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
都屬違法行爲
台州警方正嚴查此類 違法行爲
多人被處以行政拘留
01
案件一
1月11日,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港區派出所民警通過線索發現一輛裝滿煙花爆竹的普通私家車。
經調查,該私家車駕駛員陳某某受人委託,在無相關資質的情況下,駕駛私家車從臨海運輸大量煙花爆竹至椒江平橋小區途中被民警當場查獲。公安機關依法對陳某某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02
案件二
近日,黃巖區城東派出所接到網友舉報,有人在某社交平臺上售賣煙花爆竹,不僅貨源充足還可以送貨上門。
民警立即展開調查,很快確定嫌疑人王某。民警在其家中查獲煙花爆竹322箱,各類煙花爆竹堆放在客廳和房間內,存在巨大安全隱患。目前,王某被黃岩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03
案例三
1月14日下午,路橋區路南派出所根據線索獲悉,某村疑似存在利用集裝箱非法存儲煙花爆竹的情況。路南派出所立刻出動警力,全面搜查排摸附近區域,當場抓獲嫌疑人,並查獲134箱煙花爆竹。目前嫌疑人已被路橋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04
案例四
1月13日,路橋區新橋派出所根據前期排摸,獲悉一條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線索。在分局治安大隊的統一部署下,新橋派出所聯合金清派出所循線出擊,抓獲涉嫌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嫌疑人4名,並查獲4個煙花爆竹儲存點,繳獲1549箱煙花爆竹。目前1人已被路橋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05
案例五
1月13日,路橋區橫街派出所通過排查先後查獲2起涉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案件。民警工作中發現一名購買並燃放煙花爆竹的人員,會同橫街鎮安監部門,查處了銷售窩點,當場查獲煙花爆竹50餘箱。當晚,民警通過線索成功抓獲一名非法售賣煙花爆竹嫌疑人,並在其倉儲窩點查獲各類煙花爆竹193箱,目前,該嫌疑人已被路橋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06
案例六
1月14日,路橋區蓬街派出所組織警力先後查獲4起涉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案件,共計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4名、扣押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17箱。目前,2名嫌疑人已被路橋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07
案例七
1月4日,溫嶺市澤國派出所民警在工作時發現,轄區一民房內儲存大量煙花爆竹,存在很大安全隱患。經查,該民房內共計放置煙花爆竹114箱,系嫌疑人高某儲存。後民警順藤摸瓜,發現售賣給高某煙花爆竹的蔡某也有違法嫌疑。
1月5日,澤國派出所組織警力在轄區一加油站路段抓獲蔡某、張某等3人,並在其駕駛的貨車上查獲煙花爆竹141箱。目前,蔡某、高某等4人已被溫嶺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
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對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製品,或者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提示
一、煙花爆竹的購買
(1)請務必前往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正規零售專店購買菸花爆竹產品,不要到無證攤點、流動攤點和沿街兜售的不法商販處購買來路不明的煙花爆竹。
(2)購買時如遇專店人流較大,請務必配合屬地人流安全管控措施,有序排隊購買,即買即走,減少人員聚集和停留。
(3)應選購外觀整潔,無黴變,完整無變形,無漏藥、浮藥的C、D級煙花爆竹產品;應選購標誌完整、清晰的產品,即有廠名、廠址、警示語、中文燃放說明的正規煙花爆竹產品。
二、煙花爆竹的儲存安全
家庭購買存放的煙花爆竹,應做到數量儘可能少、存放時間儘可能短,並注意遠離火源,避免受潮、雨淋,存放在兒童觸碰不到的地方,並確保存放穩固;機動車內不得存放煙花爆竹。
三、煙花爆竹的燃放安全
(1)爲了安全和環保,請不要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不得向人羣、車輛、建築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得在建築物內、屋頂、陽臺燃放或向外拋擲煙花爆竹,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應當由其監護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不得在污水井口等內部存在易燃易爆氣體周邊燃放。燃放噴花類、小禮花類、組合類、旋轉升空類煙花,必須注意周邊環境。
(2)居民燃放煙花爆竹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必須確保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3)燃放之前,燃放者應認真閱讀煙花爆竹產品包裝上標註的燃放說明和注意事項,按照說明書小心燃放,所有的煙花爆竹產品都必須在室外燃放。
(4)燃放時應保持清醒的頭腦,酒後嚴禁燃放。燃放時,除手持類外應將煙花爆竹平穩放置在地面上,點燃後,應立即離開在安全位置觀賞。
(5)萬一出現異常情況,請不要馬上靠近產品,至少等待15分鐘後再去處理(可用水澆溼)。
(6)煙花爆竹燃放後要及時清掃場地,發現餘火應及時進行滅火處理。
(7)出現緊急情況及時撥打火警119,醫療救助120。
四、煙花爆竹運輸安全
(1)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乘坐火車、公共汽車、輪船和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
(2)嚴禁在託運的行李、包裹、貨物和郵寄的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警方提醒
希望全市廣大人民羣衆積極主動參與到禁燃禁放工作中來,切勿抱有僥倖心理,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切實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來源:台州日報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