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I超標怕停飛 飛官體檢造假

飛行官因身體質量指數超標,怕被停飛而竄改體檢紀錄遭送辦。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飛官體格、訓練均受嚴格要求,時任立法委員的黃偉哲二○一五年就曾質詢軍方,陸軍航空第六○一旅多名軍士官BMI值超過卅,恐因體重不合格造成飛官短缺。國軍航空醫務教範中也規定,身體質量指數大於廿八或不及十八,且男性體脂率超過百分之廿五,限期未改善,有頑固性肥胖或個人不願合作時,採積極減重管制並停止飛行。

檢方、憲兵隊調查,蕭二○二三年三月廿四日赴國軍醫院體檢,爲避免自己和同袍BMI超標遭停飛,趁醫護人員不注意時,偷拿對方印章盜蓋在自己和同袍的身高、體重、BMI值及體脂率等欄位,假冒是由醫護人員填載。但因醫護察覺,調閱監視器後被抓包。

臺中地院發現,蕭的犯罪動機是因怕自己、同袍的BMI值超標,遭單位管制停飛減少飛行加給,但就僞造自己體格檢查紀錄表部分,還未實際向軍方提出就被發現。蕭事後經航醫官判定符合停止飛訓任務標準,建議停飛,經旅長同年三月廿五日覈示停飛管制,直至今年四月審理時仍在停飛。

至於蕭僞造同袍體格檢查紀錄表部分,中院認爲他僅盜蓋對方印章、尚未填寫數值,認定犯罪損害輕微,同時同袍也不追究。

犯陸海空軍刑法、刑法僞造公文書罪,法定刑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中院依刑法第五十九條「情堪憫恕」條款減刑,也考量他犯後認罪、情節非重,且他之前有飛行加給月入十一萬元,停飛後剩六萬元,除有妻小還得扶養呈植物人狀態十七年的奶奶,判他八月刑並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