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恩拒繳娛樂稅26萬辯「演講」 薩泰爾提告抗罰186萬輸了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圖本報資料照)

由曾博恩擔任負責人的薩泰爾娛樂公司,前年舉辦3場「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欠繳娛樂稅26萬多元,遭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裁罰186萬多元。薩泰爾不服提告抗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裁罰無誤,昨(22)日判薩泰爾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薩泰爾2022年3月11、12日在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舉辦3場對外售票的「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活動,門票總收入2283萬餘元,卻未依娛樂稅法規定,於活動舉辦前向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信義分處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

信義分處2022年發函要求薩泰爾補辦代徵報繳手續,並依薩泰爾提供的影片檔案,認定活動是表演者以喜劇表演方式娛樂觀衆,與演講有別,屬於娛樂稅法課稅範圍,覈定薩泰爾應繳納26萬7009元。

薩泰爾仍不服繳納娛樂稅,信義分處認爲薩泰爾活動前沒有辦理徵免而裁罰7500元,及應補徵代徵繳納娛樂稅七倍的罰鍰,擇一從重開罰186萬9063元。

薩泰爾不服,提告抗罰。法院認爲,信義分處曾查出薩泰爾同年間在嘉義等地舉辦9場 「2022 曾博恩有趣的演 講 ! 三重標準TRY-OUT」時,均主動申報娛樂稅,且與這次活動一樣,內容都屬於用喜劇表演娛樂觀衆、並非演講,因此是娛樂稅法的課稅範圍。

法院指出,薩泰爾明知演講和單口喜劇不同,卻只是將表演名稱故意改爲「演講」,即未依娛樂稅法規定在活動前辦理徵免手續,顯見有逃漏娛樂稅的故意,認爲臺北稅捐稽徵處裁罰有理由,判決薩泰爾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