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監院人事案審查議事合法 藍黨團轟:林志嘉串證完畢?

國民黨中央。(趙婉淳攝)

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昨接受中央社專訪,大動作整理「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朝野爭議答客十問」,強調議事合法。對此,國民黨團今天質疑,經過兩週的串證,人證、物證是否都已串證完畢?在立法院總務處長退休之際,林志嘉纔出面接受專訪,顯示議事中立蕩然無存,可封爲「扯鈴冠軍秘書長」。

國民黨團抨擊,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竟護航民進黨自甘墮落、唾面自乾到如此地步,使得議事中立蕩然無存,讓立法院不只變成蔡英文總統的橡皮圖章,更變成民進黨團的分支機構,乾脆日後民進黨中常會搬來立法院開會好了。

國民黨團也逐一反駁林志嘉的說法,首先,針對林志嘉說議場被破壞無法進行答詢,黨團認爲,此說法只講對一半,既然議場因議事抗爭無法答詢,無法進行實質審查,身爲國會議長不應出面召集各黨團協商?居然放任監委被提名人路過簽名、拍照,這種做法有符合民主精神及法定審查程序

第二,若沒有實質審查,爲何立法院要配合以違法瑕疵手段強勢通過?黨團質疑,歷經兩週時間,林志嘉終於完成串證?企圖將所有責任推給國民黨團。黨團強調,佔據議場是民主政治表達意見主張的必要手段,而搞破壞始祖卻是民進黨,過去如遇這類議事僵局,皆透過朝野協商解決,從來沒有以多數暴力強行表決、死不認錯的先例,請問林志嘉,立法院要自我閹割到什麼地步?議事中立是否還存在?

第三,針對監委人事同意權立院未進行實質審查,強行以表決方式沒收審查,適法性何在?黨團表示,7月16日院長游錫堃做成決議並宣告「提報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在場立委大喊「有異議」,但在林志嘉從旁協助,游錫堃對國民黨團置之不理。針對立法院秘書長視若無睹,難辭其咎,黨團對林志嘉消極無作爲又卸責的言詞,給予最嚴厲譴責。

第四,回顧6月底議場被佔據後修復時間,僅耗費5個小時,意味着7月14日、15日、16日審查監委人事案時,立法院若想讓審查程序完備並非不可爲,而是不想爲;民進黨團刻意在已排定之審查會最後一天下午纔開始排除議場狀況進行表決,只想着以強凌弱、以衆暴寡。

黨團批評,擺着召集黨團協商解決爭議的議事程序不做,林志嘉只顧操弄議事規則,違反審查程序,還主動接受媒體專訪扭曲事實,甚至讓游錫堃拿着麥克風對着女性委員臀部宣讀議案,此等狀況在國會前所未見,難道這個程序是林志嘉認爲的合法程序?這種風景是立法院樂見的議事例?

第五,審查會程序未進行,爲何院會可以逕自作出決議?黨團表示,回顧第8屆立法院曾審查「兩岸服貿協議草案」,同樣在杯葛中通過,卻被民進黨團認定不合乎程序,朝野爲此僵持不下時,院長召集黨團協商,各黨團進行溝通協調。

黨團砲轟,今年7月16日同樣發生因議事抗爭所引發的議事程序爭議,卻以不同標準強行打壓在野的聲音,召集協商的程序都懶的做。林志嘉的說詞實在離譜,立法院秘書長配合民進黨鬼扯護航,讓國會議事不中立留下羞恥的一頁。

黨團指出,再回顧第9屆立法院進行一例一休審查時發生「三分瑩事件」,程序不完備,也是經由朝野黨團協商,議事程序重新再來一次,委員會審查尚且如此,院會豈可有雙重標準。再次證明民進黨是雙標黨,已無誠信可言。林志嘉自第九屆就擔任秘書長,黨團協商處理議事爭議也不只一回,如今碰上陳菊的人事案,卻拋棄所有民主正當程序。

第六,對於林志嘉說「江啓臣認爲未髮卡、院長稱有錄影佐證反駁」,國民黨團反問林志嘉,立法院可以拿出陳瑩親自到場領卡放包包的影像嗎?上屆審查時,綠委吳思瑤曾被抓包幫忙其他立委代按表決器,當時的立法院長還要求大家不可以代按,事後吳思瑤說,「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立委不在場,不可能有表決卡」,意味着她自己幫忙按是因爲委員都在現場。但從陳瑩離開議場賺通告費事件來看,違反吳思瑤所說的議事規則。

第七,針對林志嘉說「實地勘查」,發現陳瑩有出席院會,但中途離席皮包都放在座位上,國民黨團再反問,「立法院當下有保全現場證據嗎?」以後是不是大家都可以進來放包包就翹班離開請人代按?違規的程序就是違規,硬扯有放包包,議事中立原則全被你們拋到九霄雲外,林志嘉不要忘了,你現在是立法院秘書長不是監察院秘書長,更不是陳菊的幕僚長

第八,黨團要求扯鈴冠軍林志嘉,具體指出歷來哪一次人事同意權案有未經詢答即投票的前例?黨團強調,民進黨再怎麼野蠻也不能用多數暴力推翻議事慣例及違反法律規定,立法院秘書長不可漠視本身應堅守的議事中立性睜眼說瞎話。

第九,監委投票當天,國民黨立委排隊要領票時,陳玉珍藍營要領的票全被撕一小角做記號,難道作票也成了立法院議事標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