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臉書、手機散佈李宗瑞淫照 11網友被捕全列被告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地檢署偵辦富少李宗瑞涉迷姦偷拍案,7日除了提訊李宗瑞本人之外,還指揮全國多個縣市警方共逮捕到11名網友,他們全被列爲《刑法》散佈猥褻物罪或妨害秘密被告,承辦檢察官下午將4名網友諭令2萬元交保。

李宗瑞委任律師文聞日前要求檢方勘驗所有影片,以便作實質辯護,檢方就在7日上午提訊李宗瑞,將與李宗瑞勘驗部分性愛影片內容。另外,在李宗瑞到案之後,網路多個論壇涉嫌散佈李拍攝的影片,北檢另外分案偵辦。

北檢指揮多個縣市刑事警察大隊,到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臺中市彰化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等十多處搜索,逮捕11名涉嫌散佈性愛影片的網友,下午陸續移送北檢覆訊,11人全列被告。

檢警指出,這些網友散佈淫片淫照方式,有透過點對點(BT)、臉書附加檔案手機APP傳送;檢方呼籲民衆,千萬不要下載或上傳李宗瑞影音,以免觸犯《刑法》散佈猥褻物罪或妨害秘密罪。

李宗瑞案事出去年7月,他的一名小模前女友和其胞姊指控被李下藥迷姦,檢方訊後以李涉性重罪向臺北地院聲押,但法官認爲罪證不足,將他無保飭回。然而檢方在偵辦期間發現,李宗瑞藏有一批偷拍的性愛光碟片中女子多達數十人,其中不乏疑似遭下藥迷姦,由於傳喚、拘提李未到,檢方不但發佈境管,也在今年8月1日發佈通緝,時效至139年2月1日爲止。

就在檢方發佈通緝之前,共有10名女子看到被偷拍的淫片,才知道自己曾經被李宗瑞迷姦,在無意識下被性侵、偷拍,也因爲檢方掌握她們的證詞,纔會在7月底對李發出拘票,而李落跑逃匿、才發佈通緝。李在逃匿23天后,在8月23日晚間投案,並被檢方聲押獲准。

目前檢方已傳訊逾10位被害人,所有被害人都對李宗瑞提出告訴;北檢發言人黃謀信指出,但仍有多位女性身分無法辨認,請被害人勇於出面指認,檢方必會依相關規定保護身分不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