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案場因疫延宕完工時間...再生能源躉購費率 展延2個月
經濟部25日預告修正108及109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及計算公式,由於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再生能源案場完工時間延宕,因此修正相關辦法,讓受延誤案場可以有兩個月個緩衝時間,可適用同意備案時上限費率。
至於110年的躉購費率,能源局表示,已完成躉購費率審定,正在進行書面資料及公告準備,預計下週就會對外說明。據悉,明年度太陽光電爲簡化申請因此合併費率一年單一費率,不過業者在預告期間迴應,由於案場完工時間仍有快有慢,希望政府應鼓勵儘早完成的案場,最後經濟部可望恢復原本一年兩階段費率,間接提高上半年度併網量。
這次108年及109年躉購費率預告修正,能源局官員表示,受疫情影響,部分案場進度耽誤,尤其是上半年有案場缺料無法施工,供應鏈端因部分國家城市封城而無法從事生產,等恢復後趕工出貨仍無法趕上原先預定施工期程,因此今年可依肺炎疫情相關條例,放寬部分案場躉購費率適用期限延長兩個月。
另外部分綠能案場由於靠近海岸線,由於海岸管理法在今年6月上路後,規定案場排放放流水至潮間帶或近岸海域興建工程,都必須取得法規主管同意後才能動工,業者回報新法影響開發進度,且行政作業嚴重耽誤施工進度,最長甚至有長達六個月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