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安全標準? 趕兩視障者下飛機 香港快運致歉
兩名視障人士7日在香港失明人協進會陪同下舉行記者會,控訴5月乘坐香港快運航班飛往日本時,被職員以達不到安全標準爲由「趕下機」,且快運至今仍未有作出合理解釋及賠償。協會批評快運並非首次不友善對待視障人士,強調兩名事主有能力獨立乘搭飛機,不會對安全構成影響。
文匯報報導,香港快運7日晚回覆查詢時,對兩位乘客造成的延誤和不便表示歉意,指會作相應補償,已就事件作檢討並改進工作流程。
視障人士徐文俊表示,今年5月22日與同爲視障人士的友人李俊彥本來打算一同乘搭當日下午3時前往東京的航班,從辦理登記手續到進入禁區閘口登機還算順暢,「快運的地勤人員一直都知道我們二人是視障人士,他們也主動提議帶我們前往登機閘口,登機後機組人員還主動幫我們的座位調至航機較前位置,並解釋逃生程序,我們也都表明了能應付突發情況。」然而,在航機準備起飛前,卻有機組人員稱,機長以二人達不到安全標準爲由要求他們下機。
李俊彥指出,機組人員除了用言語不斷催促他們下機之外,還抓住其手部拖其下機,「我覺得非常冒犯,也非常不尊重視障人士,當時很生氣,但是沒有辦法,只能下機。」協進會接獲事主求助,隨即聯絡民航處協調,最終快運安排當晚起飛的另一班航機,二人順利搭乘。事主回程同樣搭乘快運航機,沒有被拒登機。
失明人士協進會會長黃俊恆7日表示,香港快運事發當日至7月初曾五度就事件向二人透過口頭及書面解釋,但答覆均不一致,「事發之後,兩名事主要求快運提供書面解釋用作旅遊保索償,獲發證明顯示被拒登機原因是航班超額訂購,但當時被趕下飛機是以不符合安全標準爲由。」
他認爲,事件反映香港快運不尊重視障人士,亦不理解他們的需要,「民航處對航空公司如何協助行動不便人士有相關指引,雖然並無法律效力,但這麼多年來其他航空公司都能遵守,出問題的就只有香港快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