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行人滑手機緩慢過馬路 按喇叭卻被嗆!他做這事慘了

江姓騎士被罵「叭三小」卻將對方攔下又摔壞手機遭判刑。(圖:shutterstock/達志)

姜姓女子過馬路時被江姓騎士按喇叭,不滿罵了一聲「叭三小」,江不滿被嗆追上前理論,還將對方的手機砸爛,姜女報警提告。江男辯稱是對方過馬路時滑手機慢慢走,纔會按喇叭催促,反倒被嗆,纔會找她理論,但仍被法官依強制罪判拘55日。

判決指出,去年11月23日傍晚5點多,從事水泥工的江姓男子騎車行經苓雅區三多二路與學源街口時,他看到姜姓女子準備走斑馬線過馬路,他停車等待姜婦過馬路,卻發現姜女步伐很慢還邊走邊滑手機,江男按喇叭催促,結果被嗆:「叭三小」。

江男不爽被嗆,立刻從後方追上,並在騎樓攔下姜女理論,雙方發生口角,江男甚至還作勢衝撞,姜女趕緊閃躲並拿手機錄影,沒想到竟被江男一把奪走往地面一砸,螢幕破裂損壞,姜女趕緊報警處理。

高雄地院審理時,姜婦憤恨難平,直說當時自己過馬路時,是江男不禮讓行人,甚至還持續按鳴喇叭,才叫他要禮讓,爲什麼要一直按喇叭,不料對方竟然騎到人行道追上來理論還想打人;江男則稱,當天在路口停紅燈時,看見姜女過馬路時一直在滑手機,又走很慢,纔對她按喇叭,按完喇叭並等她走過去後就往前騎,卻聽到她罵「叭三小」,纔會騎回來要找她理論。

法官認爲,罵「叭三小」是姜女對按喇叭的行爲不滿,進而口出惡言,並無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卻欲逕行離去,江男如果認爲被辱罵,可攔下對方並通知員警到場處理,可見江男是出於宣泄不滿情緒,而非出於合法行使權利,依犯強制罪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