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老闆分手 飛鏢吧女店長傳訊「要死一起死」結局曝光

一間飛鏢酒吧的女店長不滿被老闆分手又解僱,多次傳送恐嚇簡訊,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市一間飛鏢酒吧的男老闆與賴姓女友店長分手後,將其解僱,賴女心生不滿,以簡訊方式多次恐嚇男老闆,「要死一起死」等,也擅自闖入打烊後的飛鏢店,男老闆不堪長期受賴女恐嚇便提告。臺北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該女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賴女原任職在男友經營的飛鏢店,任店長一職,因不滿男友欲分手並將其解僱,竟於2020年10月間以通訊軟體之暱稱「油膩膩」,多次傳送恐怖訊息給男友,包括,「請你放心,我會整間店砸掉,二樓窗戶我輕鬆就砸破,大家走着瞧」、「我會雜了你整間店」、「我會讓你在飛鏢界臭掉」、「我也不會讓你爸有好日子過」、「要死一起死」等語。

賴女甚至還委託不知名的鎖匠將飛鏢店的大門打開,在未經男友的同意下,擅自進入店內,並拍下照片傳送給男友指稱,「拎北把整間店雜了」等語,其男友心生畏懼,遂報警提告。

賴女在警詢偵訊時,均坦承犯行,並於法院準備程序中自白,法院考量後,認爲賴女只是一時失慮才犯罪,衡量後以簡易判決裁處,依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一日。緩刑3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