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同事!臺積電外包商制遙控炸彈 「炸斷他手指」 遭判9年

臺積電12廠P8新建廠房停車場發生爆裂物爆炸案現場。(圖 / 中時資料照)

竹科臺積電12廠P8新建廠房停車場14日發生爆炸案,陳姓外包商拿起放置機車上的不明包裹察看,包裹突爆炸,右手小指當場被炸斷。(圖/中時資料照)

新竹市一名賴姓男子,爲臺積電某外包商員工,某日因工作與同事陳男起口角而心生不滿,竟自行設計遙控炸彈,並以黑色塑膠袋包放置同事的機車上。賴男待陳男準備騎乘機車時,不顧周遭尚有其餘同事在場,竟手持遙控引爆炸裂物,陳男因此身上多處受有爆炸傷,甚至右小指患有外傷性截肢等嚴重傷害。新竹地院審理時,認定賴男意圖犯罪而製造爆裂物,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處9年8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賴男(35歲)當時正在臺積電12廠P8新建工程,因與同事陳男起口角衝突,爲此心生不滿,並透過電發火頭作爲發火物,再連接遙控器作爲接受器,最終成功設計出遙控型炸藥。

2022年1月14日午時2時許,賴男將炸藥放置陳男機車的前置物箱內,並距離機車約30公尺埋伏,隨時伺機而動。當天時間來至傍晚5時許,賴男見陳男準備騎乘機車離開,甚至不顧其他同事在場,瞬間按下遙控器,將炸藥引燃爆裂。

該場爆炸案也造成陳男前胸口、右腹、右手臂及下巴炸傷,右小指更慘遭炸斷須被截肢。

警方現場發現之爆裂物殘存物。(圖 / 中時資料照)

警詢時,賴男起初否認犯行,經警於其住處查獲炸藥、引爆器等物後,剛開始還辯稱這些是作爲嚇跑流浪狗的工具,一時又對警方表示,他還沒想到應如何使用,前後供詞反覆令警起疑。賴男直至後來坦承犯行,因不滿工作上遭陳男指手畫腳,因此纔出此下策。

新竹地院經審理,認爲賴男竟不思以理性和平方式解決矛盾、衝突,卻選擇使用火藥等致命物進行報復,所爲實屬不該,因此最終判處賴男8年9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