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友譏「算什麼咖」 醉男殺死人落跑被逮 最終判決出爐
陳姓男子因不滿胡姓友人常嘲諷他「算什麼咖」,他持摺疊刀刺死胡男,最高法院判刑15年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前年桃園陳姓男子因不滿胡姓友人常嘲諷他「算什麼咖」,他持摺疊刀刺死胡男,之後跑到按摩店睡覺,警方據報將他逮捕;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考量陳男與胡之前有衝突,遭對方持酒瓶毆打所生仇怨而爲本案殺人犯行,考量其犯罪動機及手段,判刑15年定讞。
在製藥廠工作擔任醫藥業務的陳男,因不滿胡姓友人嗆他「沒資格來敬酒」等而結怨,2020年10月10日凌晨,陳男在快炒店外發現胡男車子,雙方再起口角,陳男持摺疊刀往胡男左胸猛刺1刀後逃逸,胡送醫後死亡。
警方在案發2小時後在一家按摩店逮捕正在呼呼大睡的陳男。陳坦承不諱,供稱是因長期被胡男輕視嘲笑,加上當時黃湯下肚纔會衝動殺人,檢方偵訊後將他起訴。
二審臺灣高等法院考量陳男因曾經被胡男持酒瓶毆打所生仇怨,他持摺疊刀多次刺擊被害人胸膛,致對方發生死亡之不可回覆結果,死者家屬亦因此遭遇難當之悲痛,堪屬兇殘,依殺人罪判刑15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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