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扛責京華城案!他抖出柯文哲「限期11天」內幕
▲前北市府都發局長黃景茂涉圖利京華城案,訊後遭檢方以500萬元交保。
圖文/鏡週刊
京華城弊案除了金流有所斬獲,本刊掌握,柯文哲上週被提訊時,檢廉同步約談前北市府都發局長黃景茂到案,他是繼前任局長林洲民後接任該職,庭訊時從證人改列被告,移送北檢覆訊時他向檢察官全盤托出,2020年3月19日柯收到京華城陳情信後,不但將此案發交都發局研議,更下令限期11天、亦即當月底必須完成任務。
由於京華城當時與北市府的官司還在進行中,離7月宣判還有一段時間,黃景茂不願背書,作證時緊咬全案是柯限期交辦,他拖延一陣子後,隔月才上籤公文,指京華城案與北市府仍在纏訟中,市府已表達不願和解,並註明議員應曉薇不斷陳情,請市長批示是否送都委會研議,並說他「以爲都委會應該會順勢封殺此案」。
▲前北市府都發局長林洲民日前赴北檢作證,緊咬柯文哲對京華城容積率放寬知之甚詳。
沒想到柯除指示將該案送都委會討論,還指派副市長彭振聲擔任專案管理人,黃景茂擔心出事,同年9月還安排一場諮詢會議,認爲京華城案援引都市計劃法第24條「韌性城市貢獻獎勵」、「智慧城市貢獻獎勵」及「宜居城市貢獻獎勵」取得20%容積獎勵恐有適法性問題,爲了自保,他還保留當時的公文全交給檢廉,不過,檢方仍認爲他將此案送進都委會討論已涉及圖利,訊後諭令500萬元交保。
▲前臺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左)密集遭提訊,據瞭解,他已向檢方供出實情,有望轉爲污點證人。
本刊調查,柯在市長連任前後的二任都發局長林洲民與黃景茂,都作證緊咬他明知違法仍執意放寬京華城容積率,圖利罪證明確。此外,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也稱,她在2020年6月20日的專案小組會議,提出建議讓京華城公司可以補償,呼應白仁德召集人,讓京華城公司可依照都市計劃法第24條提出細部計劃修訂,參考都更或現有容積獎勵的機制,以有公共性及公益性來申請,應曉薇當時的協調會,就是在協調如何讓京華城依照都市計劃法第24條提出細部計劃來獲得都更的容積獎勵。
▲京華廣場前年底舉辦動土典禮,柯文哲(右)與沈慶京(左)同臺揭幕,如今皆淪爲階下囚。
由於京華城公司所在地區未經指定爲都更地區,也非都更單元,實質上拿取都更獎勵是無法律依據。邵琇珮言下之意,除了意指柯文哲明顯圖利外,她也稱曾黃景茂報告過此事,後來,黃景茂告訴她,彭振聲副市長也同意該方案,後來柯文哲催促加速完成,顯見一羣市府官員都知道違法,目的就在違法擴大京華城容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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