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 信託護持 守資產享晚年
永豐銀行信託部處長林麗真表示,長年經手老齡信託業務,類似事件反覆出現,倒不是快到手的業務功敗垂成覺得遺憾,而是國人對於信託不僅缺乏知識,還有相當大的誤解,「明明是維護老人資產的最好方式,卻被懷疑成推銷商品賺取手續費」。
香港已故天后梅豔芳的案例最爲經典。梅豔芳因爲母親及哥哥長年嗜賭如命、揮霍無度,爲防母親很快花光遺產以致老年生活無着落,生前透過設立信託基金,將遺產委託給香港匯豐國際信託機構打理,每個月按照囑託支付幾萬元港幣的生活費給母親以安享晚年。
因梅媽不服,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傳梅豔芳留下在日港及新加坡、倫敦等地不動產的遺產價值高達港幣3,000萬到3,500萬,由於代管的香港匯豐國際信託公司在這場官司中從未讓步,最後才經香港高等法院最終判決梅豔芳遺囑有效。
隨着臺灣將在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將佔總人口25%),加上少子化狀況愈趨嚴重,勞保勞退保障不僅不足,還三天兩頭就傳出即將破產,如何安頓好晚年的生活,已成爲現代社會每個人都不能忽視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