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最低20%家庭藏假性貧窮?房地產數據暗藏玄機
主計總處日前公佈110年家庭財富統計,最貧窮的20%家庭財富淨值僅新臺幣77萬元,然而細看統計數字會發現,第1分位組(最貧窮20%)擁有的房地產淨額竟高過第2分位組,顯示此分位組當中,很可能存在「假性貧窮」。圖爲民衆逛街。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林伯東攝影
主計總處日前公佈110年家庭財富統計,最貧窮的20%家庭財富淨值僅新臺幣77萬元,然而,細看統計數字會發現暗藏玄機,第1分位組(最貧窮20%)擁有的房地產淨額竟高過第2分位組,顯示此分位組當中,很可能存在「假性貧窮」。
主計總處首度運用「家庭收支訪問調查」樣本,結合資產、負債相關大數據,編制家庭財富(資產─負債,即淨值)分配統計,結果顯示,110年底平均每個家庭財富爲1638萬元,中位數爲894萬元。
如果將110年底全國家庭財富由低至高、分爲5等分,第1分位組(最低20%家庭)平均每戶77萬元,僅佔全體家庭財富0.94%,相當微薄。
然而,細看第1分位組家庭的資產及負債,主計總處官員認爲,這裡面不全然是外界認爲的「窮人」,很可能暗藏高資產族羣。
主計總處官員指出,有個數據比較奇特,首先,第1分位組家庭的房地產淨額爲224萬元,高於第2分位組的204萬元,較窮的組別反而握有較高房地產資產,不太符合常理。
另外,家庭金融性負債以房貸爲大宗,第1分位組房地產淨額爲224萬元,金融性負債卻有405萬元,主計總處官員表示,如果是房貸,貸款金額不會比房地產市價還高。
綜合以上因素,主計總處官員推測,有些高資產、同時有高負債的家庭,雖然很富有,但扣掉負債以淨值來算,就落入第1等分位,導致「這個等分位的資產配置有點畸形」。
至於爲何會同時存在高資產及高負債,主計總處官員表示,不同族羣本來就有不同的行爲表現,可能是將手上的不動產抵押,或是股票質押,雖然負債變多,但他們能夠再把這筆資金做其他運用,甚至投資。
從「家庭財富及收入十分位之聯合家數分配」也可看出,多數情況下,臺灣家庭的收入與財富呈現正相關,但確實存在少部分的特殊狀況。
臺灣891萬戶家庭當中,有3.7萬戶的家庭,收入位居頂端的第10等分位,財富卻落入最低的第1等分位。主計總處官員推測,收入是流量的概念,財富則是存量,高收入卻低財富,除了負債多,也可能是賺得多、花得也多。
臺灣也有2萬戶家庭財富位居最高的第10分位,收入卻是第1等分位,此情況可能是家有祖產、有富爸爸,或是多元財富管道,因此生活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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