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重啓國有不動產使用實地訪查 首批十機關入列
財政部表示,查覈重點爲該等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使用現況、有無依計劃使用,協助機關完備國產管理工作,維護國產權益。
財政部表示,依訪查結果,機關已依計劃使用國有不動產者,鼓勵其在不影響公用用途下,依法兼供活化收益使用,提升運用效益,創造永續財源。
如有未依計劃使用者,經督促限期依計劃使用未果,或確定機關公用用途廢止者,應依法廢止撥用,變更爲非公用財產移交國產署接管,由該署以多元方式活化運用,以提升國產運用效率。
財政部表示,每年相關運用收入可挹注國庫400餘億元,透由實地訪查可檢視各機關管理國有財產情形,瞭解實務遭遇問題,並提供國產法令諮詢及建議改善方式,有助提升國有財產管理人員專業素養,進而增進國產使用效能。
財政部協助各機關精進國有公用財產管理作業
目前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機關多達3,700餘個,經管國產數量龐大(土地166萬餘筆、約203萬公頃;辦公房屋2萬8千餘棟)。
財政部表示,國產署協助各機關處理國有公用財產管理、使用、活化運用等多項業務,惟編制人力有限,有賴各主管機關督導所屬依規定管理使用。
財政部每年訂定檢核及實地訪查計劃,由管理機關全面自我書面檢核財產管理情形,並由主管機關複覈及實地訪查所屬管理情形,如有缺失,督導依規定檢討改正;財政部並擇部分機關實地訪查,檢視及協助精進實務作業,落實分層負責督導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