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電子發票消費額 近5年增1.3倍
觀察縣市別電子發票開立張數,111年以臺北市19.6億張(佔24.1%)居首,新北市及臺中市分以13.3億張(佔16.4%)及9.5億張(佔11.7%)分居第2、3,6都合計63.6億張,佔比接近8成;與106年相較,增量亦集中於直轄市,近5年6都合計增加11.5億張,又以臺北市增加36.7%最高。
從行業別觀之,111年電子發票開立張數及消費金額前10所涵蓋的業別大致相同,均包含民生直接相關的零售、餐飲及批發業,其中零售業因面對廣大消費民衆,開立張數逾50億張(佔62.7%),遠高於排行第2之餐飲業。零售業消費金額達2兆8383億元,與批發業同列唯二消費金額破兆之行業,惟零售業電子發票消費金額佔其行業銷售額比率僅49.6%,批發業亦僅9.3%,低於全體平均14.6%;該比率以電信業92.6%居首,用水供應業87.8%居次,電力及然氣供應業55.4%排行第7,主因自105年起政府積極推動各大電信業者及公用事業導入無實體電子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