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陸擋「酒」 財長估影響金額不到10億元

大陸於本(111)年1月1日起施行「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凡出口至大陸之食品(含酒品),均需向其海關總署申請註冊,完成者始得進口,並自同年3月1日起變更註冊方式,該署立即透過衛生福利部食藥署兩岸食安協議窗口將酒品輸中業者資料遞交中方審查。目前酒品輸中業者共34家,已完成註冊取得編號業者22家,惟其中之15家雖已補件,及其餘12家新申請註冊業者,均待中方審查中。

財政部部長蘇建榮週一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財政部印刷廠。

蘇部長針對立委關注酒類出口問題表示,臺灣一年出口到大陸的酒類金額達37億元,目前受影響的金額約10億元以內。

財政部長更強調,大陸實施相關進口規定,財政部積極輔導廠商因應,然大陸要求填寫資料,卻一直退回要補件,而未說明原因,「我們也不知道爲何被擋」。

除了上週的水產品、酒類,被問到其他產業是否也會面臨該等狀況,蘇建榮認爲,多數廠商進入大陸常被要求技術轉移,會有技術盜用之疑。

財政部國庫署上週末也親上火線表示,對於我國制酒業者註冊補件之後續發展,該署一直持續密切關注,就大陸海關總署於上週五(12月9日)突然暫停我國部分酒輸中一節,亦系在第一時間掌握,除已請食藥署協助向中方瞭解原因,協助業者解決,俾利我國酒品輸銷外,該署亦將賡續加強推動「優質認證酒類產業發展方案」,透過獎勵認證業者參與國內外展覽(售)、薦送酒品參加國際酒類評鑑競賽,協助業者開拓海外市場及強化國內行銷,並持續朝提高「優質酒類認證標誌」知名度、提升國產酒品之國際競爭力及優化業者營運體質等三個面向推動。(飲酒過量 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