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企業收取打包費背後:如何讓消費者“花得明白”?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12月26日消息(記者郭佳麗)“18.5元的粥餅外賣,包裝費就要6元”“每串燒烤都要收打包費,送到時只有一個錫紙打包起來”……近些年,收取打包費已成爲外賣行業常態,但打包費卻屢遭消費者詬病。

根據外賣平臺顯示的說明,依據國家有關政策要求,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爲保障商品安全、衛生送達,需要基於外賣業務特性,對消費者的外賣商品使用塑料購物袋等材料進行打包,收取相應的打包費用。這本是合情、合理、合規。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在實際交易中,打包費因缺乏標準、計價不合理、過度收取包裝費,屢遭消費者詬病。這不僅增加了消費者的負擔,還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對此,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認爲,出於環保和食品安全考慮,收取外賣打包費無可厚非。消費者對其爭議主要在於打包費的價格是否遠超成本,商家藉此轉嫁成本。因此,爲了確保更加透明公正,平臺要不斷調整、完善相關定價細則和標準。

消費者:每串燒烤都要收打包費

近日,麥當勞宣佈下調外送費,由9元調整爲6元,並根據餐品數量收取打包服務費。麥當勞此項新規的發佈引發了網友討論。

12月20日,記者通過麥當勞微信小程序下單了一份“辣腿薯樂四件套”套餐。其中,餐品價格爲39.9元,另要收取6元的配送費和1.6元的打包服務費,總計47.5元。記者在外賣平臺選擇同樣的套餐,同樣收取1.6元的打包費。

收到餐後,記者發現,相比之前的麥當勞外賣,包裝增加一個手提的牛皮色紙袋,麥當勞對此解釋爲“外送紙袋升級”。

記者在某外賣平臺查詢餐館、奶茶和咖啡等近百單外賣記錄發現,幾乎所有商家都會收取打包費,平均費用在2元至3元,包含的物料通常是1個包裝袋和1個打包盒。如果消費者增加一個打包盒,費用再增加1元至2元。

“這些外賣打包盒中,貴點的要4元,可能比平常透明的塑料盒質量好一點,但一個塑料盒真值4元嗎?”北京的盧女士說,有些打包盒類似,但收費不一。“有些外賣用的透明塑料盒,有的店鋪收1元,有的店鋪收2元,搞不懂是什麼標準。”她說。

與盧女士遭遇類似,河南鄭州的王先生表示,前不久,他在某外賣平臺下單一份燒烤。“店鋪標註單價都是6.6元或2.9元一份,我都沒選幾樣,結算的時候就快50元了。我仔細看了費用明細,發現光打包費就佔了7.65元。”王先生說。

王先生提供的收費截圖顯示,每份菜品都單獨收取不同價格的打包費。例如,一份錫紙金針菇就需要再額外收費2元,每一份烤串額外收費1元。但是,王先生收到外賣時,所有烤串都是放在一起的,並用錫紙打包。

然而,記者在某電商平臺搜索發現,與上述燒烤店外賣所用包裝物類似的打包盒,一個價格3角錢左右,1米長的錫紙才賣2角多錢,一次性筷子成本也就1角錢,整個打包物料成本加起來都不超過1元。

某外賣平臺工作人員表示,外賣打包費是由商家進行自主設置的,基於各地餐具實際價格水平,平臺會對商家的打包費設定參考上限值,商家可在上限值內自主設置餐盒費用。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如果商家收取打包費,預估費用及組成明細會在消費者選購餐品時同步展示,之後打包費用還將在結算頁面公開展示,提前告知消費者。同時,平臺嚴禁商家未經消費者同意強制收費,不能在標價之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並且提示商家守法依規經營,消費者發現平臺商家違規可向平臺舉報。

商家:餐飲行業算的是一筆“精細賬”

記者採訪發現,線上外賣打包費“隱藏較深、不易被察覺”也是讓消費者反感的原因之一。近日,記者在盧女士推薦下,在某外賣平臺的麻辣燙店下單了一份標價22.88元的麻辣燙套餐。

當記者準備結算時,頁面提示“未點必選品”。點擊該提示後,頁面立即轉到“必選口味”一欄,標價爲“1.88元”,在記者選擇“微辣”口味後,訂單價格變成了28.76元。記者在訂單結算詳情頁看到,需要再支付打包費4元。記者下單後,收到的外賣包裝就是一個塑料袋和一個打包盒。

隨後,記者致電商家詢問:“爲何打包費會定價爲4元?”該店長解釋,自己加盟的是一家麻辣燙連鎖店,這個定價和設置都是由總部統一規定的,打包盒使用的是耐熱材質。如果顧客再點其他炸串就免費包裝,不會再累計收打包費。

另外一家麻辣燙店經營者告訴記者,現在外賣平臺對餐飲類的佣金抽成比較高,一般在20%左右。商家不僅要更多曝光率,還要遵循平臺的流量機制,以及參與滿減活動。在各項費用扣除後,商家爲了掙到和堂食差不多的利潤,店鋪可能把打包費設置的相對高一點。他透露,一些連鎖餐飲店使用的相對較好的打包盒,價格比塑料飯盒可能高一點,但成本不會超過1元。

另一位外賣商家趙強稱,線上電商經營也會掌握一些營銷策略。一些商家會通過發紅包或標低商品價格等手段引流。比如,0.99元的小可樂、0.1元烤腸等都是虧錢的營銷,主要是爲了吸引流量。“但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商家對消費者進行讓利,爲了達到收支相對平衡,商家可能通過打包費獲得一點補償。”他說。

趙強表示,餐飲行業算的是一筆“精細賬”。比如一些外賣小袋子,有些商家能談到幾分錢,如果這家店可以月銷量1000單,每單收取1元的打包費,這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杜絕外賣包裝費的不透明、不合理行爲

對於收取包裝費的問題,今年年初,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條規定:“國家倡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反對浪費。”綠色消費與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利並無衝突。限塑令的最終目的不在於收費,而是通過收費減少塑料購物袋的使用頻率,引導消費者自發形成綠色消費習慣,從而降低塑料產品對環境的不利影響。經營者可以探索降低塑料購物袋使用頻率的銷售策略,而非簡單粗暴地統一收費。

此外,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認爲,一方面,廣大外賣商家要依法誠信經營,合理收取外賣包裝費。首先,對打包費的定價和收取要遵從實際,合理定價、按需收取,不能違背誠信原則隨意標價、重複收取。其次,商家可以通過平臺主動呈現包裝的材質、單價等,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此外,預包裝的商品不應再次收費,杜絕捆綁消費、強制消費。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還認爲,另一方面,外賣平臺應針對外賣打包費完善相關機制。平臺、商家、消費者應是緊密聯繫的三方存在,應互相“成就”,而非互相“算計”。平臺應科學設定“分成”機制,減輕商家經營壓力,並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明確打包費的收取範圍、方式、定價標準等事項,確保透明公正。加強對商家的規範引導,杜絕外賣包裝費的不透明、不合理行爲,對違規收取費用的商家進行嚴格約束,進一步保障消費者合法權利,爲消費者提供更公平透明的消費環境。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李寶蓮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消費者享有對商品或服務的知情權與自主選擇權,經營者應當誠信經營,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違背消費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服務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如果商家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其他成本轉嫁到打包費上,並強制收取,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

李寶蓮律師表示,外賣打包費不應成爲一筆“糊塗賬”,商家和平臺都應該進一步明確具體服務內容、包裝方式、用材和規格等內容,遵守誠信原則,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