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遭狼父性侵還被要求扶養 可憐女飽受心靈折磨19年

小花(化名)在高中時慘遭狼父性侵,案發至今19年來一直飽受心靈折磨,期間還被狼父要求給付扶養費,經向屏東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後,法官判準免除扶養義務。(謝佳潾攝)

小花(化名)在高中時慘遭狼父性侵,嚇得逃出家門只敢在外遊蕩,後來還出現放棄自我的行爲,甚至引發認知障礙等精神問題,案發至今19年來一直飽受心靈折磨,期間還被狼父要求給付扶養費,小花受不了狼父無理的對待,向屏東地方法院提起免除扶養義務訴訟,案經審結後,法官判準,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04年小花的父母離異後,小花由父親監護,不料,隔年竟發生天倫悲劇,小花父親向熟睡中的小花伸出狼爪、性侵得逞,當時還是高中生的小花嚇得逃出家門,那一夜的陰影一直在她心裡揮之不去。

案發後,小花一直活在狼父的陰影下,2020年她雖獲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訴請免除扶養義務,但因身心狀態無法面對父親,而先行撤回,不料,2年後狼父竟還請求小花給付扶養費,更於去年提告要求小花扶養他。

對於狼父無理的要求,小花決定不再忍讓,向屏東地方法院提起免除扶養義務訴訟,小花向法官表示,是父親對她未盡扶養責任,且父親還對她有侵害行爲。

對此,小花父親一概否認,他辯稱當時是因喝醉酒,才誤把女兒當成前妻,但當時他只有抱的動作,沒有更進一步的侵犯,且當他發現抱的人是女兒後就馬上離開了。

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依相關事證發現,小花父親確實未對小花盡扶養義務,且還在小花未滿16歲時侵犯她,導致小花身心受到巨大打擊,尚未成年即離家無法受家庭守護,離家後只能在外失魂遊蕩、徬徨無助,甚至出現自暴自棄、放棄自我的念頭及行爲,還引發創傷後情緒調解及認知障礙等精神問題,19年來飽受心靈折磨,因此判準小花免除扶養義務,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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