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險讓「雷堂」滅堂 刑警:掃黑急就章與司法不支持也無用
2008年竹聯幫雷堂尾牙,北市警方突襲餐廳,拘捕50人,震驚社會。(民衆提供)
2016年,還是雷堂堂主的「京葵」(前排左二),也被新店、中山分局掃黑逮過。(本報資料照片)
竹聯幫明仁會日前高調春酒,又掀起警方掃黑議題。(民衆提供)
近期黑幫高調春酒,警政署又開始威力掃蕩、掃黑,整起事件源於6日竹聯幫明仁會在大直萬豪的80桌旗袍辣妹春酒宴,說來也巧,明仁會的前身是竹聯幫雷堂,早在2008年,北市警中山分局就曾動員百人突襲雷堂尾牙,一舉逮捕堂主、精神領袖等50人,誰知15年後,明仁會又在中山區招兵買馬惹事。在警政署長黃明昭下令、北市警局張榮興也宣示「黑白勢不兩立」前提下,刑事局與北市警方如何針對明仁會掃蕩,備受矚目。
不過,現今社會對警察維護治安的要求愈來愈高,零星的黑幫鬥毆都可能升溫成全國掃黑議題,甚至引來「黑金」黑白掛勾質疑。因此這幾年來,儘管警政署每年數波掃黑,但政府高層都要求要有「立即」成效,警方只能被迫將蒐證到一半的案件倉促收網。就算提報了黑幫大咖治平對象,也無法遏阻黑幫氣焰,甚至讓想「上位」的小弟藉掃黑打知名度,愈混愈大尾。
攤開一清專案、檢肅流氓條例之後,2000年以來的警方掃黑史,2008年中山分局掃蕩竹聯幫雷堂的「閃電專案」,一口氣拘提歷任堂主等50人,堪稱針對單一堂口最大規模的掃黑行動,而該專案之所以能成功,甚至被時任警政署長侯友宜頒獎表揚,靠的是長達3年多的綿密蒐證。
當年參與搜報雷堂的刑警直言:「掃黑,絕對不能急就章!」他說,約莫從2005年開始,雷堂替某金控公司在飯店股東會圍事、恐嚇小股東開始,專案小組就開始蒐證,期間許多暴力討債、砸店犯行都被掌握,2007年竹聯幫首任幫主陳啓禮喪禮,所有參與公祭的幫派分子、輪值守靈、連同扶棺者,都被警方建檔。
3年的搜報,在2007年底,檢警一度認爲時機成熟要收網,此時碰上雷堂堂主交接,警方掌握交接場合、儀式、參加者,決定延後行動。隔年初總統大選,警政署在選前大掃黑,不過專案小組認爲此案「能做到更好」,放棄在專案期間行動。持續蒐證,要讓這些知道警方掃黑期程的黑幫分子,以爲風頭過了而鬆懈,最後一個都跑不掉。
1月初,警方準備動手,此時得知10日晚間雷堂要內部尾牙聚會,雖桌數不多僅18桌,但這種閉門餐會,邀的都是自己人,對檢警來說是好機會,能讓所有對象插翅難飛,決定將打雷行動訂在當晚,結果也重創雷堂,讓其元氣大傷,面臨「滅堂」危機。
當年案件一審時,法官也支持檢警,逐一比對警方蒐證的檔案影像,也用組織犯罪將衆人重判,豈料二審後法官卻認爲證據不足,組織都無罪,僅針對恐嚇等個案判刑。法官嚴格認定組織犯罪的構成要件,讓檢警3年蒐證幾乎白費。
偵辦員警指出,該案一審法官審案仔細,每個蒐證畫面,包括陳啓禮治喪期間輪值及公祭或聚餐行動蒐證畫面,每張照片都當庭提出來指認,之後全部一審重判,孰料二審都輕判了,想到就灰心,枉費警察、檢察官、一審法官的認真辦案偵查起訴及審案。
「司法不支持,難怪現在黑道這麼猖狂!」該員警說,這些年他也持續在掃黑,甚至雷堂京葵出走,轉投仁堂成立明仁會之初,他也參辦過京葵;但這些年因組織犯罪而入獄的黑道大哥,少之又少,都是纏訟後無罪或輕判。
他說,平心而論,黑道犯罪手法演變快速,如今已是跨境販毒、電詐、博弈、地下匯兌洗錢,和早年傳統暴力犯罪不同;加上通訊科技進步,法令限制,通訊監察難度高,要蒐證黑幫組織犯行確實不易,絕非一蹴可幾,要花時間與真功夫。
可惜的是,政府治安炒短線,一有矚目治安事件,就限期掃黑,趕鴨子上架的績效,實際上對清剿黑幫有多大作用,警政高層自己心裡有數,更別提這些組織犯罪進到法院,法官會重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