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RBC計算 將納入天災風險
產險業要拿出資本因應天災風險。保險局3日公佈,從2020年12月起,將天災風險納入風險資本額(RBC),即產險公司承保火險、車險附加地震、颱風及洪水的部分,要拿出自有資本來因應,保險局副局長張玉𪸩表示,若依6月數字試算,產險業的RBC將從533.1%降到483.1%,下降幅度達9.4%。
但張玉𪸩強調,並不會因爲計提天災風險,造成火險或車險保費上漲。另外保險局也允許產險公司可將現行已提存的「天災險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在RBC增加額度內計入自有資本,可以讓各產險公司RBC平均增加3%,可折衝掉天災風險納入的衝擊。
保險局表示,除了天災風險,也將研究將恐怖攻擊、傳染病及信用保證等巨災風險逐步納入保險業的資本適足率計算,這次天災風險主要是產險業,若有恐怖攻擊,壽險業要評估人員傷亡風險、產險業則是財產損失及意外險的風險,在傳染病亦是產壽險都會受影響。
金管會在2015年就已請保發中心研究,將天災風險納入RBC,這項研究今年已完成,且與產險業、再保公司討論確定,在2020年12月的RBC計算時,就會首度將天災風險納入,且比照國際新一代清償能力ICS的損失額度迴歸期爲200年的標準,即用200年纔會發生一次的大災害來計算可能需要的資本。
因爲國內企業及民衆在投保火險、車險時,會附加地震、颱風及洪水保障的比率並不高,產險業自留比率(即自行承擔損失風險)也不高,保險局表示2019年底自留率僅3.8%,即大部分都分出給再保公司承保,所以計算天災風險後,對RBC的影響控制在10%以內,且因爲產險業RBC普遍都很高,以6月底數字即有533%以上,少10%約少50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