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白山驚現“藏寶洞”,專家估值達萬億日本得知後要求中國歸還

2019年,文物局組織專家在長白山進行實地探察發現“藏寶洞”,時間可追溯至東北抗聯,其中包含多種戰略物資,價值萬億,日本方面得知後,不少人跳出來要求歸還。

根據其中的物資名單分析,這裡的戰略物資如槍械、醫療設備和住所等存在後續被日僞軍繼續使用的可能性,其規模爲東北罕見,具備相當高的歷史價值,且其中物資也有實際意義。

那麼這個“藏寶洞”的確切來歷到底存在什麼內幕內,爲何當時的兵士沒有選擇將其中物資一併帶走,反而是變成了現在的遺址?這些問題或許要結合當時的歷史背景來進行分析。

當時,日軍侵略之下東北地區淪陷,爲鋪設長期戰略,日軍需要更多的軍事根據地用來補充前線所需,而這部分補充不可能只依靠國內的補給線,因爲當時屬於德日聯合的國際戰事。

日軍不僅要注意亞洲戰場,還有其他地區必須留足補給,爲此,日方拿出新的戰略,即就地取材,一切靠入場之後直接建造,這樣也能節省物資,而日軍也由此被稱爲侵略強盜。

他們在東北地區大肆斂財,將各種設備運送至東北地區掠奪相應資源,而長白山當地具備很多藥草和珍稀動物,甚至還有着不少的礦物儲備,對日軍來說可謂全都是寶。

因此,日軍方面直接下了指示在當地安營紮寨進行掠奪,砍伐樹木亦或是進行動物捕捉等等,隨着侵華日軍的規模逐步擴大,日方也獲得了超過想象的財富,但無法及時處理。

前線戰事雖然不斷推進,但日方總是棋差一招沒辦法獲得完全勝利,萬般無奈之下,只能將這些財寶先往他們一開始佔領的東北地區運送,在這期間,日俄又爆發了新爭端。

但從結果來說,當時的沙俄已經被德國牽住心神,根本不可能投入多少部隊來和日軍進行對抗,所以最後出乎衆人意料,而且沙俄的敗北也極大程度的加強了日軍囂張態度。

他們在得知俄方打算運送黃金當作戰時儲備後,立即動手搶奪了其中的一部分,隨後將這批黃金同樣運送至東北地區,而這也是東北具備“藏寶洞”的傳言由來。

不過,日軍的囂張態度逐漸消失,其進攻態勢出現停滯的情況,再加上蘇聯從對德戰爭中脫離,直接派出了坦克旅團幾乎將邊境日軍全部殲滅,位於東北的日軍部隊自然陷入慌張。

雖然上級並沒有傳來撤退命令,但人心惶惶的日軍但凡有一點動靜就會出現逃兵,隨着時間流逝,其戰爭信心已經宣告崩潰,而在這樣的背景下,美國的行動更讓日軍感到膽寒。

可以說,戰爭末期的日軍除了正面戰場的危機,還面臨美蘇的雙重脅迫,只能選擇讓步,且因爲局勢極度危險,日軍必須保證在短時間內撤出東北,避免蘇聯趁機行動。

所以日方几乎是捨棄了一切需要專門攜帶的裝備,將其留在了原地,長白山的“藏寶洞”也是這樣的發展歷程,一開始的時候,它作爲日軍掠奪資源的根據地,自然資源經此轉移。

在戰事發展到一定階段後,藏寶洞就變成了日僞軍的根據地,他們奉日軍命令駐守,進行軍備物資的收集和內部轉運,可以說變成了日軍的後勤保證地,其中各種資源都會有一些。

但是經過民間消息傳遞,長白山成爲了尋寶之地,很多人都認爲當年的諸多財寶,例如俄方丟失的黃金還遺留在東北,所以前來尋寶,但實際上這並不準確。

因爲蘇方後續討要這筆錢的時候,日方政府敷衍迴應,明顯是已經將其轉移走了,不過,這不代表日方人員沒有遺留什麼東西,事實也確實如此,且這些東西可能更加重要。

隨着時代發展,日方不承認自己的歷史罪責也成爲國際社會詬病的問題,很多人因此對日方提出指責,因此每多出一些切實的歷史證據,都能夠讓日方的依據更少一些。

爲此國內專家在多個地區展開探訪,在一些國內志士和國外友人的幫助下收穫了很多證據,在國際法庭對一些人展開審判,而長白山的尋訪卻開始於日本方面的探索隊。

因爲長白山對於日軍曾具備相當大的戰略意義,所以日本當中有不少民衆前往當地進行搜尋,這引發了諸多猜測,爲查明真實情況,數十位專家組團來到長白山地區進行尋訪。

其中,有幾位長年在山上放牛的村民告訴專家他們依稀間看見過的山洞,這也引發了專家組的進一步猜測,爲了儘快完成探查任務,幾名專家上山帶上地雷儀和探測器開始任務。

一行幾十人在長白山中轉了數月,最終發現一處有明顯人工痕跡的洞口,位置位於交通要道,可直通鴨綠江邊境,屬於重要的遊擊根據地,而其內部物資更是震驚了一衆專家團。

其中具有一個完整的抗戰遺址,遺留油桶和子彈更是數量不少,裡面還有明顯的生活痕跡,比如臉盆和茶缸等等,對此,當地博物院副院長表示這些遺址的歷史意義重大。

關於東北歷史,現有的文獻記載尚且有很多需要彌補的地方,而當時的遺址能夠確切直觀的告訴我們那個年代到底發生了什麼時,該地區爲何會建立工事又爲何廢棄。

而豐富這些文獻資料,也能讓更多人瞭解歷史真相,對歷史抱有敬畏,進而促進文化上的傳承,不過這些物資年代久遠,想要得到成果需要沉下心來進一步鑽研纔可能成功。

隨着歷史片段被逐漸豐富,日軍侵華所犯下的罪行更令人感到憤慨,面對歷史真相,日方沒有任何辯駁的餘地,反而應該儘快改正自己的錯誤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