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導關懷人志工伴無依長者 民團盼納住宿式長照

臺灣面臨孤獨終老問題,政府在老人福利機構推動倡導關懷人計劃,培訓志工訪視無家屬或家庭關係薄弱的長者,提供心理與社會支持。民團呼籲,住宿式長照機構也應納入。

高齡人口快速擴增,權益保障與維護成爲現代重要課題,尤其是在機構中無依長者,他們沒有家屬,或少有人來探望,導致生活中有些需求可能因此被忽略,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多年來與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合作推展「獨立倡導關懷計劃」,透過全國多個縣市民間團體培訓熱心志工爲倡導關懷人。

老盟「2024高齡者權益維護與實踐暨老人獨立倡導年度成果觀摩大會」今天登場。老盟秘書長張淑卿會前向中央社記者解釋,倡導關懷人的作用在於定期到機構關懷陪伴無家屬或家庭關係薄弱的長輩,提供心理與社會支持,最重要的是成爲長輩與機構間溝通的橋樑。

打個比方,張淑卿指出,有家人探望的長輩可能在閒談中提到「飯太硬」、「輪椅久坐不舒服想要有個墊子」,親友會把這些意見告訴機構,但無依長輩可能不好意思或不知道如何表達意見,倡導關懷人在互動過程中,也會細心觀察長輩身體狀況與照顧情形,藉此提升機構照顧品質,保障無家屬或弱勢長輩權益。

張淑卿提到,目前獨立倡導關懷計劃僅限老人福利法所規範的老人福利機構,但機構樣態多元,至少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的住宿式長照機構也應該要納入,還有如政府公費安置的無依長者,應考慮採直接媒合,讓這羣最弱勢的長者有所依靠,避免衍生其他社會問題如遭詐騙等。

對於老盟的建議,社家署代理署長周道君迴應,大方向上當然不會排斥,只是老人福利機構與住宿式長照機構設置的法律依據不同,主管機關也不一樣,老人福利機構歸社家署、長照機構屬長期照顧司,若老盟有這樣的構想,不排除與長照司協調,只要是對住在機構中高齡者有益的事情,都是可以討論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