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5萬元大額取款要求預約,多家銀行解釋:避免臨時現金不足!專家:銀行反詐壓力大,但也有不足

近日,吉林銀行儲戶取款2萬元需在派出所報備審覈的新聞引發網絡關注,該儲戶表示,因另一銀行存款利息較高,其母親想將吉林銀行的錢轉入到另一家銀行,總金額不到10萬元。最終,他們等了很久,派出所審覈後,纔在銀行窗口成功轉賬。據媒體報道,6月12日,該銀行支行工作人員確認,據轄區派出所要求,取款2萬元以上,需支行工作人員向派出所報備,派出所對客戶賬戶覈實後,便可取款。吉林銀行對此事回覆是“爲了防範電信詐騙”。

儲戶取現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那麼近期深圳銀行業對儲戶取現管理是怎樣的呢?

據南都·灣財社6月13日報道,記者走訪部分深圳銀行網點了解儲戶取現要求,發現儲戶取款2萬元以下,可通過ATM機取款;取款2萬-5萬元之間,可直接到櫃檯提取;但5萬元以上取款需提前跟網點預約,較大額度取款則需證明實際用途。但光大銀行規定2萬元以上取款需要預約,深圳農商行規定10萬元以上取款需提前預約。若儲戶取款超過20萬元,杭州銀行要求提供用途證明,建設銀行需在手機APP上進行取款預約和審覈。

避免影響儲戶取款

網點大額取款需預約

北京銀行、興業銀行、光大銀行在深圳的銀行網點工作人員均表示,規定取款5萬元以上要提前一天預約,是避免客戶臨時來網點取款,而櫃檯出現現金不足情況,導致影響儲戶取款。儲戶在預約時留下個人信息,即可在指定時間取款。郵儲銀行深圳某網點負責人表示,若是郵儲銀行的儲戶,需在15點前預約次日取錢時間。

建設銀行深圳分行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談到,以一線銀行工作人員親身工作經歷爲例,大多數網點作出5萬元取款需提前一天預約規定,是爲了避免儲戶取款當日出現網點取款過多,導致網點儲備現金不足的情況,故大多數網點會依據實際工作情況作出有關規定。

深圳農商行某網點工作人員介紹,對於取款10萬元以上的儲戶,銀行會了解儲戶近期是否有大額轉賬記錄或者評估其近期交易行爲,再決定取款結果,但通常都會滿足客戶要求。

對於建行取款20萬元以上需經手機銀行預約規定,建行深圳分行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引導客戶通過建行線上渠道辦理大額現金取款預約,一般不需要提供紙質的輔助材料,由客戶申報用途,銀行評估取款用途是否合理後,再辦理取款業務,過程高效便捷。

銀行人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在資料審覈環節,對於大額現金存款或取款數額特別巨大、或有理由懷疑有異常情況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視情況要求客戶簽署真實性承諾。

一直以來,規範大額現金使用,遏制利用大額現金進行違法犯罪都是監管關注的重點。據北京商報2023年的一篇報道,央行於2020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10月1日起在浙江省和深圳市試點開展大額現金管理工作。根據設定,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試點對公賬戶管理起點爲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起點分別爲10萬元、30萬元、20萬元。從調查結果看來,相較存款業務,各家銀行在大額資金取現方面的規定往往更加嚴格,通常都會要求用戶提前一個工作日進行預約。國有大行、地方性銀行亦是如此。

事實上,針對大額存取,監管曾發佈過相關規定。2022年1月底,央行等三部門聯合印發了《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於大額現金存取、轉賬等進行了一定限制。文中提到,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爲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別並覈實客戶身份,瞭解並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不過,在實施前夕該《辦法》因技術原因暫緩施行。

談及爲何設定5萬元存取門檻?有銀行業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之所以設定5萬元存取門檻,可能與目前國內移動支付轉賬發達,人們所持有的現金交易數量下降有關,對於多數人來說,存取5萬元現金不是個小數目;至少從銀行日常現金存取金額超過5萬元佔比很小。

銀行反詐“誤傷”客戶近年來時有發生

值得關注的是,近幾年,銀行卡被凍結、轉賬限額調低等類似事件大量出現,時常成爲網絡吐槽的熱點。

事實上,銀行已經成爲反洗錢、反詐騙的“前沿陣地”,不少銀行均有凍結卡內資金、降低轉賬限額等方面舉措。

據界面新聞報道,上海的蘇先生就有類似遭遇,5月末,他在沒有得到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工資卡每日轉賬限額被下調到500元。蘇先生打電話給網點,工作人員解釋說,這是支行的行爲,爲了保證卡內的資金安全和反詐騙。如果想要恢復額度只能到營業網點去辦理。

“之前也有其他銀行卡有類似情況,但多數都是使用較少的銀行卡,工資卡日常使用比較頻繁,而且馬上就要還房貸了,不能理解銀行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限制工資卡額度,如果急用錢的時候該怎麼辦?”蘇先生非常不理解。

而北京的王女士也遇到類似情況,她在需要歸還消費貸時才發現,銀行賬戶轉賬限額被調低了,只能單筆轉賬5000元,且每日限額2萬元。“卡里有錢卻轉不出去,貸款差點逾期。”

今年5月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修訂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是自2007年1月起施行的反洗錢法將迎來首次重大修改。修訂草案中明確全面貫徹了“風險爲本”的監管理念,要求各反洗錢主體積極採取預防性的反洗錢風險管理措施,比如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開展客戶盡職調查、掌握客戶受益所有人信息、完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反洗錢特別預防措施等。

業內人士表示,儘管相關業務調整可能會給部分用戶帶來不便,但金融業務的嚴監管仍會是大勢所趨,特別是電信詐騙高發區,相關規定會相比其他地區更加嚴格。

專家:銀行承受巨大反詐壓力

但內部管理和消保工作也有不足

銀行應該如何在反詐和便利性之間達到平衡?爲此,每經記者採訪了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

董希淼表示,商業銀行的確承受落實公安部門和金融管理部門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的巨大壓力。但銀行本身的內部管理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不同銀行做法差異很大,個別銀行忽視客戶體驗,片面強調落實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採取過於嚴苛的賬戶管理措施,部分措施簡單粗暴,給客戶帶來諸多不便,對較多客戶造成“誤傷”。

他進一步指出,銀行等金融機構應以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爲依據,不能超過法律法規對客戶提出額外、無理的要求,不得將公安部門備案、審覈作爲開立賬戶、支取現金的前提。同時,銀行應提高工作精準度,充分運用技術手段,優化模型,精準排查,儘量降低“誤傷”的比例。如果發生“誤傷”,應採取更人性化的救濟措施。如優化工作流程,以線上和線下結合的方式,便利用戶辦理解除限制手續。

董希淼表示:“公安機關也應優化工作理念和機制,保護好公民合法權益。公安機關不應超出法律規定干涉銀行正常業務辦理,對賬戶取現、限額、凍結等行爲應更加審慎。建議將凍結賬戶的權限上收到省級公安機關,並建立監督機制。切勿以‘我是爲你好’爲由,隨意給公民打電話或約談,更不能隨意限制、凍結普通公民賬戶,對錯誤限制、凍結情況應進行賠償。同時,合理簡化解凍手續。”

初審|段世棟

複審|王宏志

終審|唐國強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每經app、南方都市報、北京商報、界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