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非法棄土場暗藏後龍鎮山區 苗栗檢察長親自率隊會勘
後龍鎮山區暗藏超大型非法棄土場,棄土面積超過1公頃。(讀者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縣後龍鎮龍坑裡與西湖鄉福寧村交界處山區,有一處面積廣達2、3公頃的大型山谷,遭不法集團開闢成非法棄土場,從今年2月起開始收受各地營建廢棄物,短短4個月已堆成廣達1公頃多的超大土坪,苗栗地檢署指揮苗栗縣警局等單位查辦,依廢棄物清理法等3項罪嫌移送涉案6人,聲押涉案吳姓女主嫌獲准,檢方並請苗栗縣政府發文業主將全部廢棄物清除,回覆原狀。
今天(11日)上午,苗栗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邀集苗栗縣政府警察局長陳世煌、環保局長陳華盛、水利處、農業處等單位,一同前往非法棄土場會勘,棄土面積廣達1公頃多,深度約20米,根據水利處實地丈量估算,全部棄土約有1萬4千多立方公尺,棄土內容中明顯有許多碎磚塊、塑料等建築拆除產生的廢棄物,蔡宗熙面對驚人數量的非法棄土時,不禁怒斥業者太離譜了。
後龍鎮山區暗藏超大型非法棄土場,苗栗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親赴現場勘查。(謝明俊攝)
後龍鎮山區暗藏超大型非法棄土場,深度約有20米。(讀者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後龍鎮山區暗藏超大型非法棄土場,檢警搜索業者查扣挖土機。(讀者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這處非法棄土場是位在後龍鎮龍坑裡與西湖鄉福寧村的交界處山區中,一處面積初估有2、3公頃的大型山谷,由其中部分土地的地主同意接受傾倒營建廢棄物,從今年2月開始進場棄倒,苗栗縣警局竹南分局聯港所巡邏發現後,前後4度通報水利處、農業處、環保局等主管機關查處,縣警局刑大報請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彭鬱清指揮刑事局、保七總隊第3大隊等共同偵辦。
檢方於6月間會同環保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前往現場會勘,同時指揮警方搜索多處地點,傳喚、拘提被告及證人共6人到案說明,查扣二臺挖土機等機具及扣得相關證物。檢方訊後認爲被告吳姓女子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水土保持法及山坡地保育條例等犯罪嫌疑重大,向苗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後龍鎮山區暗藏超大型非法棄土場,棄土量達1萬4千立方公尺。(謝明俊攝)
後龍鎮山區暗藏超大型非法棄土場,苗栗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中)邀集苗栗縣政府警察局等單位首長親赴現場勘查。(謝明俊攝)
後龍鎮山區暗藏超大型非法棄土場,苗栗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中)親赴現場勘查。(謝明俊攝)
檢方指出,依目前市場行情,業者每車約可收取1萬元左右費用,任由不法業者傾倒營建剩餘土石方等廢棄物,短短數月間,初估獲益數千萬元。
蔡宗熙強調,地檢署除主動追訴相關刑事責任以外,並由各該行政主管機關,分別就水土保持、山坡地保育及廢棄物清理等主管事項,共同研商並分別追究相關行政責任,另將責令業者擬定清運計劃或負責清運費用,務必清除完畢,回覆原始地貌。
苗栗地檢署指出,檢方與苗栗縣警察局、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及相關局處攜手合作,以司法及行政並重方式,再有不法業者,至苗栗縣任何地點棄置、傾倒廢棄物,包含營建剩餘土石方等,檢方必將嚴查速辦,犯罪嫌疑重大,符合羈押要件者,必將聲請羈押,現場查獲的載運廢棄物車輛及機具,一律查扣,並將再追查犯罪所得,並責令業者回復原狀。苗栗地區檢警調及相關行政機關,誓將採取霹靂手段,務使濫倒廢棄物案件,在轄區內徹底絕跡。
檢方並呼籲,營建剩餘土石方通常系建築工程、公共工程、其他民間工程及收容處理場所產生之剩餘泥、土、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等工地拆除後所遺留之物,不堪作爲耕作使用,即使爲挖建築地基之乾淨底土,通常亦不適合農作,回填後,均可能使農地完全喪失耕作功能。
務請苗栗鄉親,切勿貪圖利益,出租土地任由不法業者回填營建剩餘土石方或工地底泥。否則,除可能因此使土地喪失耕作或其他使用功能,及承擔刑事或行政責任以外,並須負擔回覆原狀之清運代價,必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