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作龍邦股票!國寶總裁朱國榮獲利未逾億 二審判決出爐

曾創下司法史單一個案最高交保金4億元紀錄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因涉炒作龍邦公司股票,經檢察官先後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曾創下司法史單一個案最高交保金4億元紀錄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因涉炒作龍邦公司股票,經檢察官先後起訴,先系屬案件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刑15年,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二審認定他犯罪所得未逾1億元,不須加重處罰,依高買證券罪改判8年,未扣案犯罪所得2971萬4871元沒收。可上訴。

朱國榮律師團代表朱國榮發表聲明指出,感謝二審確認朱國榮並無一審所認定之高額犯罪所得,但對朱國榮依證券交易法影響股價判決有罪部份,深表遺憾,朱國榮一定會繼續上訴,爭取清白。

檢察官起訴朱國榮,共分兩波炒作龍邦股價。朱被訴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間,利用親友與國寶集團員工所提供的13名人頭開立的31個證券帳戶,以大量相對成交及連續高價買進等方式,將龍邦股價從約10元拉擡至14元。

2012年11月到2013年2月間,朱鎖定龍邦股票進行第二波炒作,以17個人頭帳戶相對成交、連續高買,將龍邦股價從每股19元炒作至34元。兩波炒作,朱獲利約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