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其邁遭控公費念醫未盡義務 醫事司證實「已賠錢了事」
高雄市長陳其邁遭指控,當年拿公費醫學生資源卻沒履行下鄉服務義務,衛福部醫事司證實,已於87年償還受領的公費。(資料照/王家瑜攝)
高雄市長陳其邁遭指控當年拿公費生資源卻沒履行義務,他迴應「不是事實」,20多年前已返還醫科公費生學費。衛福部醫事司證實,陳其邁已於87年償還所受領之公費,當年可接受「賠錢了事」,但現行制度已不允許此作法,公費生皆需依規定接受分發、訓練及服務,否則將扣留其醫師證書。
臺北市議員王鴻薇今天召開記者會,指控陳其邁當年拿中山醫學院公費生資源,卻沒履行義務。陳其邁表示,王的說法並非事實,已在20多年前返還公費生學費,並未違反規定,後來也自己一路走來沒有違背行醫初衷,大家都看在眼裡。
對此衛福部醫事司表示,「陳其邁醫師係爲教育部培育之公費生,經查其業於87年償還所受領之公費,並依教育部規定已免除服務義務。」醫事司亦指出,公費醫師制度自64年開始實施,81年以前培育機關爲教育部,82年迄今培育機關包含衛福部及退輔會,公費醫師應依各培育機關之規定,接受分發、訓練及服務。
衛福部醫事司簡任技正呂念慈說明,當時的時空背景允許「還錢了事」的作法,如果公費生畢業後有其他就業選擇,可選擇償還學費,以免除下鄉服務;但公費生制度經過修改後,無論是養成公費生或一般醫學系公費生,都不能以還款來免除服務義務。
呂念慈說明,由於近年面臨少子化,希望每位公費生都能依規定、順利完成下鄉服務,訓練加服務共計10年,讓偏遠地區人力充足,因此現已無「賠錢了事」的做法,公費生不僅要返還學費,若無依規定下鄉服務,會扣留其醫師證書,將無法在外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