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午休激戰!人妻絲襪遭撕嬌嗔「很爽」 綠帽夫見鹹溼對話怒告

▲臺南一名人妻在離婚前兩週偷吃小王,被丈夫抓包。(示意圖/翻攝pakutaso免費圖庫)

記者郭玗潔/臺南報導

臺南一名人妻趁公司午休空檔,和小王相約摩鐵開房,還傳訊對小王嬌嗔「誰知道你突然撕開絲襪揪X進來了」、「但很爽」,被丈夫看到兩人親密對話,怒將小王告上法院求償100萬元。臺南地院審理,判小王侵害配偶權,要賠35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名人妻結婚約11年多,於今年5月7日才和丈夫辦理離婚登記,卻在4月22日就和小王上摩鐵激戰,趁着公司午休時,人妻傳訊問小王「你可以休多久」,小王則回「我可以休很久」、「我想X妳久久」、「我也不管妳可不可以我已經出發了」,人妻則迴應「老公」、「開好微風等你」並報上摩鐵房號。

事後某日兩人又傳訊討論性愛過程,人妻說「這樣措手不及」、「一點思想準備也沒有」、「要強也要先告知啊」,小王問「昨天妳措手有及嗎」,人妻迴應「你說你上樓突然來了嗎」、「我還以爲有前戲」、「誰知道你突然撕開絲襪揪X進來了」、「當下是有驚訝」、「但很爽」,這些訊息通通被人妻的丈夫看到。丈夫又從人妻手機的路線圖,發現她於5月2日在臺南都會公園晃了1個多小時,認爲人妻和小王在公園幽會,怒告小王求償100萬元。

小王在審理時辯稱,他在網路上認識人妻,兩人從4月22日開始交往,但他知道人妻有老公,且人妻說大約2周後可能會離婚,所以沒有發生性行爲,且4月22日那天他認真上班沒有請假,其它也只是情侶間的情話,並不能證明兩人有上牀。

不過法官不採信小王的說法,認爲對話內容已顯示兩人曾在摩鐵發生性行爲,判小王侵害配偶權,應賠償3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