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網民投訴公租房轉租,官方迴應將嚴厲打擊。
收到網民關於“我住在瀋陽市和平區紅椿路城建雪蓮,我家樓上的房主申請下來公租房轉租他人,而且租房的人天天半夜22:30下班,折騰到24點,以前他租的是坐輪椅的一家,本身公租房是保障性住房,申請下來公租房轉租他人,正常房租396,他轉租他人650,這樣是不是謀取私利拿分配的保障性住房個人掙錢”的來信,我們及時進行了調查和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覆如下:
網民反映雪蓮雅居某樓某戶承租人存在轉租、轉借行爲的問題,經過多天走訪及夜間排查證實,雪蓮雅居某樓某戶承租人趙某濱,共同居住人王某芹,其所承租的房屋實際居住人與承租人信息不符,確實存在轉租、轉借行爲。
依據《瀋陽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規定:“轉租、轉借或者擅自調換承租住房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保障資格,行爲記入信用檔案,由產權單位下達公共租賃住房限期騰退通知書,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單位現履行騰退流程,下達了《公共租賃住房騰退通知書》同時留存記錄,並且電話通知承租人因違規行爲要求其在30日內退還房屋並辦理退房手續。
後續管理單位將繼續跟進此事,並加強日常管理,杜絕此類事件發生。同時,歡迎保障對象和社會各界監督並提供線索,堅決打擊違規使用公租房現象,保證公租房公平、公正、公開、合理化使用。
來源: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瀋陽市房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