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迅的擔當
東南亞什麼產品最暢銷?老師在課堂提問,一個同學舉手說我我我!
老師說回答正確。
這就是泰國,這就是緬甸,當然這不是全部的泰國和緬甸,這只是無孔不入滲透的泰國和緬甸。
一個叫做王星的演員,到了泰國,剛下飛機,還沒出航站樓,一轉眼就出現在了緬甸電信詐騙產業園。
當然後來救出來了。王星雖然現在回國不回國都是兩說,當然不是想不想,而是能不能。要不是王星找的對象好,根本不提什麼人失蹤了,用一種詭異的營銷手段救人,現在的王星還有幾個腎都不好說。
詐騙業務的痛點是啥不好說,但是王星身上的痛點是啥很好說。
爲了趕快救人,王星的對象編輯了一個自稱嘉嘉的信息,把王星的藝名發出來,做成求職簡歷一樣的東西,在網上四處宣傳王星以前的作品,把參與拍攝的電視劇一一列出。
不如此,就沒有辦法引起明星的關注,因爲物傷其類。只要明星關注了,事情就好辦了,不這麼幹,只發個尋人啓事,很快就要石沉大海。
這麼幹了,明星們都嚇破了膽,因爲自己也喜歡泰國,於是就要趕緊行動起來,趕緊幫忙去搞。
結果很快找到了。
人在泰國丟了,恐怖程度可能只有50%,畢竟外國走丟,人生地不熟可以理解。
但是馬上找回來,恐怖程度就要直逼500000%,說明那邊就是一個天局。所有的人,搞不好所有的人都是一條線上的。
有人被騙去緬北,出事了我們可以他說活該,畢竟是自己心術不正,本來就沒有什麼好心思,去了能不活該嘛?
但是人剛下飛機就沒了,我們就不能說他活該了,他確實無辜。他不是去旅遊的,他是去工作的,人可以不旅遊,但是不能不工作,出國求職突然變成了這個樣子,看起來是出去幹活的,其實確實是出去幹活的。
只不過一種幹活是一用力,一出工,錢到自己手裡來了。
一種是一用力,一出工,錢到園區頭目手裡去了。頭目拿着大頭給保護傘,小頭給自己,然後再把幹活的打一頓。
現在的問題不是直接出國,而是說工作地點搞不好在國內,一開始老老實實幹活,拿着薪水,公司同事關係也不錯,幾個月後需要去海外出差。
這去還是不去?
畢竟這幾個月工資人家發的起,一個人賣到緬甸30萬,掏出10萬發半年的工資,到了還能轉手賺20萬。
找工作都要這樣了,要是開演唱會,最後又出了什麼事情呢?
泰國人搞搞中國人,那是泰國人的問題,中國人不搞中國人,那是做同胞的崇高的道德。
於是,陳奕迅拿出了陳奕迅的擔當,陳奕迅取消了他的演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