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更低…失聯離境移工成詐團專購人頭戶 中檢坦言阻礙打詐量能
臺中檢警破獲詐騙集團專門收購東南亞移工人頭帳戶案,有別於過去失聯、將出境的移工零星賣戶頭賺錢,本案是由詐團主動鎖定移工購買,相對成本更低、追查金流難度更高,臺中地檢署抓到江姓、吳姓車手依組織等罪嫌起訴,清查集團至少購入18個移工人頭戶,詐得100多萬元。
據瞭解,以往移工帳戶被詐團當作人頭戶匯入詐款,多爲當事人缺錢,或是將離境回國前,抱持着不會被抓的心態,索性趁着離境前把名下戶頭賣掉再賺一筆,但類似情況相對零星不常見。
中檢指出,全案經檢察官黃雅鈴指揮台中第三分局偵辦,今年2月持搜索票會同臺中市警局保安大隊霹靂小組到場攻堅,先是抓到詐團旗下的江姓、吳姓2名車手,並在查扣的人頭戶中,發現有多達8名外籍移工的帳戶存摺、金融卡。
檢方第一時間將江、吳聲押獲准,加上外籍人頭戶數量明顯比以往多,懷疑上游集團有計劃性收購,向上追查共查扣18個帳戶、提款卡,分別爲印尼、越南及菲律賓等國籍人士擁有。
檢方發現,相關移工的人頭戶,幾乎移工本人都早已離境,或是被僱主通報失聯,最後戶頭落入詐團手裡,並交由江男、吳男負責使用網路ATM去查詢、測試該等人頭戶能否正常使用。
檢方指出,詐團向被害人騙得款項後,指示將贓款匯入相關移工的人頭戶中,最後也是由江、吳負責至超商、百貨公司提領,統計本案被害金額約100多萬元,偵結依組織、詐欺及洗錢罪嫌起訴2人。
檢方也說,詐騙集團一再進化,有感國人帳戶取得日益困難,將目標轉向收購外籍移工戶頭,利用移工一但出境返回或行蹤不明,難以查緝到案,將嚴重阻礙檢警溯源打詐,檢方只能就移民署遣送出境、經僱主通報行方不明及高風險外籍移工的帳戶嚴查,以防成爲人頭戶。
檢方查獲詐團專門收購失聯、已離境移工的戶頭作爲人頭戶。圖/臺中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