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審高虹安涉貪案審判長 曾判新店隨機殺人兇手死刑

臺北地方法院透過公開抽籤,由吳承學審判長擔任抽籤手,決定承審高虹安涉貪案的法官。(林偉信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涉嫌將助理月薪以少報多,將多報的差額46萬30元公款挪爲私用, 檢方貪污罪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與刑法僞造文書罪起訴後,臺北地方法院24日公開抽籤決定承審法官蘇宏傑,審判長廖建傑,王沛元任陪席法官。審判長廖建傑前年承審新店隨機殺人,將王姓兇手判處死刑。

另審判長廖建傑及王沛元、蘇宏傑組成的合議庭,日前審結吳明達疑因千萬債務糾紛,與青山宮主委黃清源發生嫌隙,吳涉嫌以500萬代價買兇,依預備殺人將吳判刑1年,吳另因賭博罪判刑10月,合併執行1年8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156萬8700元沒收。可上訴

北院行政庭長兼發言人周玉琦表示,北檢起訴高虹安等5名被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移審至北院,依北院刑事庭分案要點第46點規定,經刑事庭組成之審覈小組決議屬「法院辦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審速結注意事項」的「社會矚目之貪污案件」,分案爲112年度矚重訴字第1號。

依北院刑事庭分案要點規定,重大社會矚目案件由審覈小組負責抽籤,採人工抽籤方式。爲求分案公平、公正、透明,採隨機抽選,第1次抽籤先決定本次抽籤手吳承學審判長,抽籤手進行第2次抽籤決定本案承審法官。

北檢起訴指控,高在2020年至2022年立委期間,將助理月薪以少報多,多報的差額須繳回。對於助理的加班費,除高虹安每月同意給的「獎金」可實際領取外,其他申報的差額,都要配合繳回給高。

高將46萬30元公款,拿去買自己的雙眼皮貼、衛生棉、頭痛藥及私人餐費等,或個人禮品、花籃、紅包、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可說遍及食衣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