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天酗酒鬧事大小便失禁 56歲男慘了!女兒悲控不想養他
成天酗酒鬧事大小便失禁,56歲男慘了,女兒悲控不想養他,訴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56歲男子阿國與前妻育有1女小萱(均化名),他曾因腦部開刀,導致視神經受損左眼失明,還有酒精依賴及創傷性腦損傷、雙向情緒障礙症等疾病,本身是身心障礙者且無力謀生,雖每月領有生活補助5437元,但不足以維持最低生活,因而依法訴請小萱負起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指稱,女兒小萱是他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依法負有扶養義務卻未履行,而依據最低生活費14230元計算,扣除他每月領取生活補助5437元,餘額爲8793元,應由小萱按月給付給他作爲扶養之用,直到他死亡之日止。
小萱指控,父親在她未成年期間,僅偶爾有去工作,收入都是供自己飲酒交際之用,並未用於扶養她,父親甚至在外預借現金全都用於享樂,事後因爲積欠債款而自顧不暇,完全棄家庭於不顧。
父親還因長期酗酒情緒不穩,酒後常在家中敲打牆壁、砸摔物品、嘔吐、大小便失禁及大聲喊叫,成天只會酗酒鬧事,製造家庭的負擔,並且多次酒駕遭法院判刑,已經對她造成身體、精神的重大不良影響。
此外,父親與母親在2010年離婚後,父親就未曾與她會面交往,也不願給付扶養費,全由母親獨力扶養,父親的另一名子女,當初也是因爲父親未盡保護教養義務,經法院裁定認可而被收養。
法官考量,阿國在婚姻存續期間,就只會成日酗酒鬧事,離婚之後到小萱成年之日止,未曾提供必要的扶養費用,無正當理由就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免除對阿國的扶養義務,於法有據,應予以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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