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光電 新建物、老建物擴建屋頂擬強制裝設
衝太陽光電,政府擬強制未來新建大樓、老建築擴建要裝設光電板。圖爲太陽光電板。(臺中市政提供)
政府最新太陽光電目標拉昇到30GW(3000萬瓩),挑戰不小,經濟部正與內政部協商,擬修法強制未來新建物、舊建物擴建,在「一定規模」、「一定條件」下,需裝設太陽光電。裝置比例尚未決定,但依照南部縣市自行推動經驗,至少會要求建物面積一半以上得建。
經濟部預計2030年太陽光電容量要達到30GW,這比原定2025年目標再多10GW。政府設定當年要有8GW的屋頂型、12GW的地面型太陽光電。但後者需要大片土地,擴建不易,政府重點放在推動「一案兩用」的漁電共生、風雨球場等。而擴大屋頂型建置,因此成爲政策着力重點。
能源局官員表示,由於2026年到2030年,每年要再成長2GW,因此會從較沒有環境爭議的建物屋頂來做。已經在跟內政部協商,強制新建物大樓、舊大樓擴建裝設太陽光電。相關細節尚待研議,但基本上,新法會要求「一定規模」與「一定條件」的建物,都納入強制對象。
何謂「一定規模」?能源局指出,像是建築面積比較大的集合式住宅、工廠廠房、公有屋頂等。但中南部的獨棟別墅,即使不大,也可能採用不同建物分類,將其納入。
至於「一定條件」,指的是周圍並無大型建物遮蔽,日照充足地區。官員說,如日照不足,強制裝設也沒意義,會予以排除。
強制新舊建物設光電,還得內政部修正《建築技術規則》,經濟部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等,再送立院通過。能源局說,何時能開始執行未定,但正在着手推動。
未來強制裝設面積比例,能源局尚未正式決定,但以目前高雄市地方自治條例,要求公有屋頂、廠房,新建物最大建築面積2分之1以上需裝設來說,會是參考依據。至於未遵照者,會依營建規則有罰鍰、最重拆除建物等處罰。
天泰能源董事長陳坤宏表示,國外像德國、新加坡,都已要求新建物都要建光電,臺灣要跟進是對的。以目前2坪面積1瓩的光電建置成本5萬元來說,假設頂樓面積一半100坪需建50瓩,只要250萬,負擔並不重。
他也提醒,除新建物外,現有舊建物的違建裝設光電,各縣市諮詢管理標準不一,中央應予統整,也可以讓舊建物擠出更多光電設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