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保姆到府服務無法管 北市着手研擬自治條例
臺北市議會財建委員會今審議議員提案。(黃婉婷攝)
臺北市寵物數量居全國之冠,到府照顧等周邊產業也蓬勃發展,但臺北市議員徐巧芯認爲,該產業並無相關法令規範,未來恐出現如消費糾紛、勞資爭議等問題,要求市府訂自治條例。北市動保處表示,已和中央取得共識,現已着手研擬臺北市特定寵物保姆自治條例草案,討論業者訓練、管理制度及服務範圍,預計明年訂出、後年上路。
臺北市議會財建委員會今審議議員提案,徐巧芯指出,農委會函釋中載明,寵物到府服務並非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管理範圍,內文也明確提及到府服務者須具備犬貓照顧專業知識,若市府有管理必要可訂自治條例,補足特寵法不足,因此她建請市府研擬寵物保姆到府自治條例。
動保處長宋念潔迴應,此案討論2年時間,按農委會規定,有店面的業者若開設寄養服務,就須具備證照,照顧者也要領有專業人員資格且上滿200小時課程,但新興行業有規避情況,現已和中央取得共識,着手研擬臺北市特定寵物保姆自治條例草案,討論業者訓練及管理制度。
楊靜宇追問,草案中是否有規範寵物到府服務範圍?宋念潔迴應,包括到府清潔、餵食、照顧及遛狗,這部分皆屬新興行業。麻煩的是,雙方媒合是透過商業平臺、採會員制,雖無違法之嫌,但也無法可管,恐損害飼主權益和動物福利,出現不諳寵物行爲的個人投入該行業。
宋念潔會後受訪補充,現行寄養業者都有經過覈定,包括場所、人員等,但「到府服務」並未納入管理範疇,過去北市曾發生一起消費爭議,主因是照顧者到府服務出現疏失,因此北市已訂出草案,將找動保團體、專家學者開會調整,中央也有針對專業訓練和時數訂出相關規範。
宋念潔說,未來從事寵物保姆業的民衆,都要進行200小時專業訓練,今年已開始委託團體和學校舉辦訓練課程,且業者攬客時須提供訓照號碼,受訓後也要將證書登在動保處官網,方便民衆辨識,期望明年能順利訂出自治條例,後年就上路實行。